发布单位:萍乡市人民医院发布时间:2021-05-13
为了培养高素质的护理队伍,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名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规范化培训护理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工作技能;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且服从医院工作调配。
5.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现役军人;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三支一扶”等人员;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岗位条件
规范化培训护士岗位30人。要求2020年及2021年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护理或助产专业,年龄不超过25周岁(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2020年毕业人员应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及执业证书;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1年11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护士资格证书。
三、招聘程序及安排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由医院统一组织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所有报名人员均需提交
,并携带个人详细简历及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大专及以上所有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工作经历证明、个人简历所涉及各证件原件、复印件及相关材料。报名地点:萍乡市人民医院人事科(萍乡市武功山中大道8号)。
2.报名起止时间:2021年5月 13日至5月21日17:00(正常工作日)。
3.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的各个环节,应聘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经发现条件不符合招聘要求或弄虚作假的,本单位有权取消其应聘资格和录取资格。
(二)资格审查
1.报名结束后,由人事科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2.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报考,须持本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三)符合条件的将被通知参加同步组织的笔、面试环节。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以下形式:
1.已参加2021年萍乡市人民医院第一批(3月23日组织)合同制护理专业人员招聘,且通过笔试、面试并参加了技能考核的护理人员,以面试为考试形式。
2.未参加2021年萍乡市人民医院第一批(3月23日组织)合同制护理专业人员招聘的人员,以笔试+面试的方式为考试形式,其中笔试成绩占比40%、面试成绩占比60%。按拟招聘岗位数30名减去按第一条考试形式通过人员数的1:3比例确定进入此次招聘考试面试人员,若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规定该岗位最低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录用。
(四)体检及录用
1.根据笔、面试综合成绩,按照招聘名额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2.体检合格后,上报院党委会审议,确定拟录用人员。
3.拟录用人员因体检不合格、政审考察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应聘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额,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仅递补一次。
4.确定拟录用人员后,医院统一面向社会公示一周,公示期间对拟录用人员无异议的,经体检合格后,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培训手续。
四、规范化培训管理
(一)规范化培训时间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规培6个月。
2.经高考统招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规培12个月。
3.其他录取人员规培18个月。
4.培训期间签订培训协议。
(二)规范化培训期间人员待遇
培训期间不收培训费,提供生活补贴:其中全日制本科学历及以上人员2600元/月、餐补290元/月;其他人员2000元/月、餐补290元/月。
(三)规培人员录用
经医院护理人员规范化培训领导小组期满考核合格者,择优聘用为合同制护士,未予聘用人员则按规定解除培训合同,自行择业。
文章来源:萍乡市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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