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2021年度公开招聘护理等岗位工作人员现场资格审查公告

发布单位: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发布时间:2021-05-13

为做好2021年度公开招聘护理等岗位工作人员现场资格审查工作,按照《2021年度公开招聘护理等岗位工作人员简章》,现将现场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现场资格审查时间
(一)2021年5月14日— 5月15日
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
(二)为避免参与现场资格审查人员聚集,本次现场资格审查采用错时方式进行。各招聘岗位应聘人员现场资格审查错时安排如下:

招聘岗位现场资格审查时间
护士15月14日上午8:00-12:00
麻醉、院前急救医疗、眼科门诊检查、耳鼻咽喉头颈外科门诊检查、超声诊断、放射技术、介入放射科、核医学科、放疗技术、医学检验、真菌实验室、输血、病理技术、假肢矫形师、康复治疗师、药剂科药师、药剂科中药师、生殖医学病案管理5月14日下午14:00-18:00
护士25月15日上午8:00-12:00
护士25月15日下午14:00-18:00


二、现场资格审查地点
        济宁市任城区健康路6号,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总院区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三、现场资格审查需要提交的证明材料
(一)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现场资格审查时需提交证明材料
1、报名登记表(报名系统内下载打印,承诺人本人签字,不得代签);
2、有效期内的身份证;
3、已取得的所有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如专升本学历,需提交专科毕业证书);
4、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提供医师资格证、护士执业证(已参加考试未发证或未出成绩人员须按期取得);
5、就业推荐表(应届毕业生提供,请按照学校要求填写完整并加盖学校公章);
6、就业协议(应届毕业生提供,请按照要求填写完整并加盖学校公章,已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需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并提供同意报考应聘证明,证明需加盖单位公章及写明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7、学生证。
以上所有证件均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二)国家规定择业期(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19、2020届毕业生现场资格审查时需提交证明材料
1、报名登记表(报名系统内下载打印,承诺人本人签字,不得代签);
2、有效期内的身份证;
3、已取得的所有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4、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提供医师资格证、护士执业证(已参加考试未发证或未出成绩人员须按期取得);
5、报到证原件;
6、山东省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档案所在地查询页面截图(微信公众号:山东大学生就业)。山东省外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档案保存所在地证明。
7、取得护士执业证并注册单位的需提供护士执业证书注册单位所在地社保局开具的社保缴纳情况证明。
8、报到证已派往工作单位的需提供工作单位所在地社保局开具的社保缴纳情况证明。
9、报考院前急救医疗岗位往届已就业人员需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证明加盖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与联系方式;往届未就业人员须提供报到证原件;
以上所有证件均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四、注意事项
(一)网上初审通过应聘人员本人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医院工作人员现场对应聘人员身份、学历、专业等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现场资格审查通过人员按照规定时间打印准考证参加考试
(二)以下情况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
1、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或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
2、因旅居地疫情风险等级调整为中、高风险而无法来鲁的应聘人员;
3、其他原因无法参加资格审查的。
(三)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所留电话须保持通讯畅通,手机号码更换的,请尽快向医院人力资源部联系确认。因通讯不畅影响资格审查及后续应聘工作的,责任自负。
(四)现场资格审查须本人参加,原则上不能代替现场审查,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场,请提前与医院人力资源部电话联系报备。
(五)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各种违规问题的,不论哪个阶段、哪个环节,一经查实,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六)疫情防控要求
1、考生须提前申领“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持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健康状况正常、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考生方可参加现场资格审核及考试;若资格审核、入场或考试期间出现咳嗽、呼吸困难、腹泻、发热等症状,经专业评估和综合研判,能继续参加考试的,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
2、高风险地区人员请暂缓来济,中风险地区的人员原则上暂缓来济,如确需出行,须持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批证明,并持有72小时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包括核酸检测报告或包含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码”)。对来自中、高风险地区、14天内到过或途径中高风险地区、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所在社区的入济返济人员,实行14天集中隔离;疫情发生地的低风险地区入济返济人员,需携带7日以内核酸检测证明,未携带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到达后立即做一次核酸检测。
请考生主动与考试所在地进行联系,提前了解疫情防控政策要求。
3、请考生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考前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每日自觉进行体温测量、记录及健康状况监测。
4、请考生备齐个人防护用品,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合理安排交通和食宿,严格做好个人防护。
5、请自觉遵守山东省及济宁市关于疫情防控及健康管理的有关要求,主动配合核酸检测和健康监测,不得谎报、漏报、迟报旅居史、居住史和健康状况等信息。违反规定的,将视情给予取消考试资格等处理。
五、准考证打印时间及考试时间安排
        现场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准考证打印及考试时间安排,医院另行通知。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37-2253413、2253414
联系人:王老师、荆老师
 

2021年5月12日


文章来源: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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