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龙江县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1-05-12
一、招聘计划、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计划:影像技术专业1人,康复治疗技术专业2人。
(二)招聘对象及专业要求
招聘省内、外高等院校统招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医学毕业生。同时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热爱卫生事业,志愿服务于基层;
3、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符合身体检查的各项要求;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学历条件:高等院校统招全日制医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原则上应是高中起点,其中医学目录中的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和医学影像技术、医学检验和医学检验技术、全科医学、中医学、针灸推拿学和中西医结合专业可以放宽到初中起点统招全日制专科毕业生。
5、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6、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经受过行政、刑事处罚或曾经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近三年各类考试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1年5月1日至5月28日。
(二)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到龙江县卫生健康局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报名地点:龙江县卫生健康局组织人事股。联系电话:13895953422
(三)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只能填报一个招聘岗位,资格审查通过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2、按照填报招聘岗位考核排序优先录取原则,在招聘岗位未录满情况下,可以择优补录。
3、应聘人员需要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网上打印的应聘人员登记表(一式四份)、所在单位或当地人才服务部门提供的证明(加盖公章),以及能够证明本人资历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需要提供2张蓝底或红底2寸免冠证件照。应届毕业生需要提供所在学校开具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
4、应聘人员需要认真阅读填写说明,并详实准确地填写个人报名信息,经招聘单位现场确认后,作为拟聘用重要凭证请认真保存。应聘人员要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四)聘用方式
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超出录取计划时,需要当地卫生健康局和人社部门采取笔试、面试等办法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
三、相关待遇及管理
(一)乡镇卫生院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一式4份),县(市、区)卫生健康部门、人社部门、乡镇卫生院、聘用人员各1份,聘期3年。应聘人员对提交的材料和信息真实性负责,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
(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由县(市、区)卫生健康部门与用人单位共同负责考核,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三)聘用人员按国家规定执行基层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发放绩效工资和政府特聘岗位津贴,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年收入不低于4万元,专科毕业生年收入不低于3万元,依法享受当地各项社会保险待遇。
(四)聘用期满且符合条件的聘用人员可以在县域内乡镇卫生院之间流动。各地人才服务机构应免费为聘用人员提供人事代理等服务。
(五)聘用人员3年年度考核合格的,按规定程序经所在地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在所属县(市、区)乡镇卫生院有空编的前提下,纳入编制管理。
四、时间安排
1、招聘信息公布时间:5月;
2、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5月底前;
3、录用结果公示时间:6月底前;
4、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时间:8月中旬前。
5、招聘大学业生正式上岗和起薪时间:9月1日。
附件:1、2021龙江县年乡镇卫生院招聘医学毕业生计划表.xls
龙江县卫生健康局
2021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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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龙江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