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第四中心医院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单位:天津市第四中心医院发布时间:2021-05-11

因我院部分岗位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和人事代理制工作人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具体岗位学历要求以招聘计划表要求为准);

  (三)本科学历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9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者),硕士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者);

  (四)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五)医师类岗位具备报考相应岗位执业医师资格及符合注册相应执业范围的条件。且如为临床医学专业,则要求本硕或者本硕博连读。

  二、招聘岗位和用工形式

三、报名方式
我单位于2021年5月11日,在我单位网站(www.tj4thch.cn)和天津卫生人才网站(www.tjwsrc.com)发布招聘公告和招聘计划,考生采取网上投递报名材料的方式报名,投递邮箱:szxrsk11@126.com,报名材料以邮件附件形式发送,主题格式为:岗位+学历+姓名,如“检验科大学本科张三”。
(一)报名时间:2021年5月11日上午8:00-5月18日下午17:00,逾期不予受理。
(二)提交材料
1.个人简历(WORD版);
2.毕业证扫描件(PDF格式);
3.身份证(正反页)-扫描件(PDF格式);
4.其他相关材料(含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规培证书(证明)、英语四、六级合格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及其他专业证书等)-扫描件(PDF格式);
5.应聘登记表(附件1)。
四、招聘考核
报名人员需经筛选及资质审核后,方可参加医院组织的面试考核。具体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工作由单位人事科负责具体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报考者沟通能力、运用专业技术知识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举止仪表和团队精神及与报考岗位相关的其他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录用。
五、体检
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项目、标准暂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形成的岗位空缺,我单位可根据岗位需要,确定是否递补,且在同一岗位按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六、考察
考察由我单位组织实施,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及表现等情况。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我单位根据岗位需要确定是否递补,且在同一岗位按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七、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考核)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医院公示栏进行公示。
八、有关事项说明
(一)提供的应聘材料应真实可靠,对在报名、审核、体检及证书审验等环节中发现弄虚作假或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符合者取消应聘及录用资格。
(二)通过招聘程序确定的拟聘用人选,需按医院要求办理报到手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取消拟聘用资格形成的岗位空缺,我单位可根据岗位需要,确定是否递补,且在同一岗位按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三)招聘政策咨询:天津市第四中心医院人事科 022-26249124。(咨询时间:正常工作日8:00-12:00,13:30-17:30。)
   附件1:
应聘登记表
                       

  
 
天津市第四中心医院
人事科

2021年5月11日


文章来源:天津市第四中心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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