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皖南医学院就业信息网发布时间:2021-05-10
根据我院发展需要,经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同意,我院2021年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46名。按照省人社厅等5部门印发皖人社〔2015〕29号、省编办等5部门印发皖编办〔2017〕59号和《关于淮北市妇幼保健院编制周转池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批复》(皖编办〔2017〕463号)等文件精神,本次招聘人员纳入公立医院社会化用人控制员额管理,在职称评定、工资福利、进修培训等方面与纳入编制管理人员享有同等待遇。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按岗聘用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回避”的原则,按照招聘岗位条件及要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专业技术人员46名(详见岗位表)。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改革开放,热爱卫生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具备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国家承认且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条件及执业资格(具体见岗位表);
5、报考A类岗位的人员应具有医疗卫生专业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6月1日至2003年6月1日期间出生),并满足岗位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
6、报考B类岗位的人员,要求年龄40周岁以下(1980年6月1日后出生),具备中级及以上相关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副高级职称年龄放宽到45周岁,正高级职称年龄放宽到50周岁,正副高级职称人员须具备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3年工作经验。
7、报考C类岗位的人员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6月1日至2003年6月1日期间出生)。特殊岗位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0年6月1日后出生)。
8、报考D类岗位的人员应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0年6月1日至2003年6月1日期间出生)。须有三级医院1年及以上工作或实习经历。
9、淮北市医疗卫生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报考的,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五)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六)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七)经人社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八)因严重违反单位劳动纪律而被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
(九)法律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1、网络报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5月14日下午17:00前将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资格证电子扫描件(应届生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岗位要求资格证书电子扫描件)以及《淮北市妇幼保健院2021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考试资格审查表》(本人近期电子证件照)word版(附件2)发送至:hbfyrsk@163.com。逾期不再受理网络报名。
2、2021年现场报名: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仅留存复印件)在指定时间、地点报名,逾期不再报名。
报名材料:《淮北市妇幼保健院2021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考试资格审查表》(附件2)原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资格证(应届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岗位要求资格证)原件、复印件一份,本人近期小2寸彩色证件照4张。
现场报名时间:2021年5月10日-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现场报名地点:淮北市妇幼保健院北楼7楼组织人事科
报考者所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因弄虚作假等原因致使报考资格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相应环节资格等处理。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需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和参加考试。
从报名开始,招考期间,考生须提供有效通讯方式,并确保联络畅通,否则责任和后果自负。
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淮北市妇幼保健院组织实施。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5月18日前在市卫健委、市妇幼保健院官网公布。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岗位取消、核减和改报。报名截止后,C类、D类岗位的报考人员与招聘岗位数应不小于3:1的竞争比例,达不到竞争比例的岗位将予以取消或相应减少招聘岗位数;招聘紧缺稀少专业的岗位,经市人社局、市卫健委研究同意后,竞争比例可放宽至2:1。报考岗位被取消的, 报考人员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截止2021年5月20日17:00前。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分值均为100分。
报考C类、D类岗位的考生须参加笔试,笔试结束后,按招考计划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6:4的比例合成确定考试总成绩。报A、B类岗位的考生直接进行面试;
1、笔试
笔试试卷命题和阅卷由市卫健委统一组织实施,采取闭卷考试形式进行。测试内容包括各专业相关知识,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笔试共一科,时限120分钟,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低于55分视为不合格,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面试。笔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详见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请关注市卫健委官网和市妇幼保健院官网公告。
参加笔试人员需持与报名时相同的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参加笔试。
2、资格复审。笔试结束后,报考C类、D类岗位的考生按招考计划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如进入面试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并列者一同进入面试。在面试前,通过网上报名的参加面试人员需将《淮北市妇幼保健院2021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考试资格审查表》原件,本人毕业证、学位证、报考岗位要求资格证、居民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交至淮北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复审组,仅留存复印件。2021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考生需将《淮北市妇幼保健院2021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考试资格审查表》原件,本人学生证、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居民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仅留存复印件,学院盖章的“2021年毕业,在校期间表现良好,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交至淮北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复审组,仅留存复印件。现场报名的历届生进入面试的不再资格复审。相关单位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
报A类、B类岗位的考生直接进行面试。在面试前,通过网上报名的人员需将《淮北市妇幼保健院2021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考试资格审查表》原件,本人毕业证、学位证、报考岗位要求资格证、居民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交至淮北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复审组,仅留存复印件。2021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考生需将《淮北市妇幼保健院2021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考试资格审查表》原件,本人学生证、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居民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仅留存复印件,学院盖章的“2021年毕业,在校期间表现良好,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交至淮北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复审组,仅留存复印件。现场报名的历届生进入面试的不再资格复审。相关单位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
考生所提交的资格复审材料应真实、准确,所填信息必须真实无误。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
因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面试人选空缺的,报考C类、D类岗位的考生按同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面试当天放弃的,不再递补),递补人员名单在市卫健委和市妇幼保健院网站公布。报A类、B类岗位的考生按实际人数参加面试。实际参加面试人选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数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及以上或当天同一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下一程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名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在淮北市卫健委员会和淮北市妇幼保健院网站进行公布。
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成绩公布。考生的笔试、面试和考试综合成绩在淮北市卫健委员会和淮北市妇幼保健院网站进行公示,请考生及时关注。
(三)体检与考察
面试工作结束后,报考C类、D类岗位的考生,按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6:4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确定(最后一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笔试成绩得分高低排序确定)拟参加体检与考察人选;报考A类、B类岗位的考生,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确定(最后一名考生面试成绩相同,择日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确定)拟参加体检与考察人选。体检与考察人选名单在上述网站公布。
体检和考察工作按先体检后考察的顺序进行。体检和考察合格人选缺额的,在同岗位面试人选中依次等额递补,所有报考岗位递补共计不得超过两次,递补人选在上述网站公布。
体检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以及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人选,考察人选名单在上述网站公布。考察内容主要是:全面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四)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选名单在上述网站公示7天。公示如有异议,经查实,属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其对应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五)审核与聘用
1、公示结果无异议或不影响聘用的,由医院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纳入社会化用人员额管理,符合择优纳入周转池编制条件的医药类专业技术人员,按批次、程序纳入周转池编制管理。
2、新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3、2020及2021年毕业的人员,若招聘时未按要求取得相应资格,从签订聘用合同起两个考试周期内,应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任职资格,凡未按时取得相应资格的,按医院有关制度执行。
4、2021年毕业的人员于2021年8月30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如不能及时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的终止聘用。
5、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过程,资格审查可在任何一个环节进行,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考生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本公告由淮北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61-3116843 市妇幼保健院组织人事科
监督电话:0561-3119611 市卫健委人事科教科
0561-3119593 市纪委监委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
0561-3198926 市人社局事业科
附件1:淮北市妇幼保健院2021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xls
附件2 淮北市妇幼保健院2021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考试资格审查表.doc
淮北市妇幼保健院
2021年 5月8日
附件下载:
文章来源:皖南医学院就业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