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医药学院第一附属医院2021年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公告

发布单位:湖南医药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发布时间:2021-05-08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要求,结合我院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下,湖南医药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湖南医药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组织人力资源部,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医院纪检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6.违约或者服务期限未满的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的医学生和特岗全科医生等。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6个;招聘计划9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详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rst.hunan.gov.cn/)、湖南医药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网站(http://www.hyyfy.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1年5月18日至2021年12月31日,随到随招,招满即止。

采取网上报名或邮箱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报名资格。

网上报名:应聘人员登录湖南医药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网站(http://www.hyyfy.cn/),点击“人才招聘”-“应聘申请”进行报名,按岗位要求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按要求将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材料原件扫描上传。

邮箱报名:请应聘者将报名材料原件扫描或拍照,以压缩包(其名称为“岗位编号+岗位名称+姓名+所学专业+毕业学校”)形式发送至报名邮箱(邮箱地址:2578919420@qq.com),并与招聘单位确认是否收到邮件。

报名材料:

①请应聘者登录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湖南医药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网站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或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相关学术业绩证明材料,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盖学校公章);③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电子版照片。④现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由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者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并加盖工作单位公章。

3.相关要求

(1)应聘者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我省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以分别按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报考符合职位资格条件且不限专业的招录职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硕士以下(含)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博士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2)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1年4月30日为截止日期。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在湖南医药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网站公布。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本次公开招聘的岗位均为高层次人才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

2.考试方式

采取综合考核的方式进行。考核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总分100分。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考核,主要考核应聘者的临床、科研、教学等能力。

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7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参加综合考核须携带身份证等证明材料原件。考核成绩在湖南医药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网站(http://www.hyyfy.cn/)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考核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1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湖南医药学院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医药学院、湖南医药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45-2235350(组织人力资源部)

举报电话:0745-2217086(纪检监察科)


附件:附件在医院官网查看


湖南医药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2021年5月8日


文章来源:湖南医药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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