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滨州医学院就业信息网发布时间:2021-05-02
根据医院业务发展需要,结合医院人才梯队建设,现公开招聘备案制人员5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技能条件;
(五)应聘人员年龄要求:35周岁(1986年4月30日以后出生)及以下,护理专业30周岁(1991年4月30日以后出生)及以下;高级职称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6年4月30日以后出生)。
(六)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在职人员及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应聘前应经原单位同意或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方可参加应聘。
此次招聘附件1“限高校毕业生”岗位,面向2021届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届毕业生和国家规定择业期(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往届毕业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应聘:
(1)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2)现役军人;
(3)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5)微山县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以及实行总量控制备案管理人员;
(6)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5月7日9:00-5月12日16:00
查询时间:2021年5月7日11:00-5月13日16:00
报名网站:微山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weishan.gov.cn)
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按要求上传各类证件,包括所需的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就业推荐表(内容填写完整并贴有照片),以上材料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信息一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提交报名申请材料不准确、不齐全耽误报名的,由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研究生及规培后应聘人员可采用网上报名或电话报名两种方式,报名时间可适当延长。通过电话报名的研究生及规培后应聘人员需本人携带相关材料到应聘单位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并安排试工时间。
应聘人员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网上初审
初审时间:2021年5月7日11:00-5月13日16:00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工作日内),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进行补充。网上报名期间,公布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
(三)网上缴费和打印准考证
缴费标准:根据省发改、财政部门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
缴费时间:2021年5月7日11:00-5月14日16:00
应聘人员在报名查询时间截止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微山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同意报名证明信》。并于2021年5月18日10:00-5月23日9:30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微山县人民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备案制人员笔试准考证》。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研究生及规培后应聘人员岗位不受比例限制。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各种违规问题的,不论哪个阶段、哪个环节,一经查实,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招聘主管部门选派专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拟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须按拟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公示通知和招聘岗位要求,按时提交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笔试准考证》、《微山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与准考证照片同底版)2张及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1)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并能够正常毕业。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交解除协议证明或加盖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公章的《同意报名证明信》;(3)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4)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须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对虚假承诺、认证不符的,取消相应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5)岗位资格条件需要的其他材料。
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因取消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根据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考试
(一)一般专业技术人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时间:2021年5月23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根据专业不同分为卫生、综合两大类,各类均考一科。卫生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疗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医疗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为两类,分别是医疗和护理。综合类考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考生可通过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面试人选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依次确定,笔试成绩及拟进入面试人员确定后,在报名网站公布。
2.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及其他事项另行通知,进入面试人员需缴纳考务费每人70元。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岗位适应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在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由面试组织实施部门组织加试,根据加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岗位计划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数为1:1的,面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考察范围。
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拟进入考察范围名单在报名网站公示。
(二)研究生及规培后应聘人员
研究生及规培后应聘人员报名成功后,医院招聘工作小组以电话或邮件方式联系应聘人员,约定来院试工和面试时间,试工期间招聘单位免费提供食宿。医院成立由专家组成的试工考核小组,对试工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
试工结束后统一组织面试,面试可根据岗位实际,采取灵活方式进行。
根据试工及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面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考察范围。
四.考察和体检
(一)考察
考察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和招聘计划(岗位计划数有核减的以核减后的岗位数为准),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人选范围。
考察采取查阅档案、查验证明、实地考察和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全面、准确等进行复审。档案审核从严把握,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二)体检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可从报考同一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五、签订协议
对拟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签订《微山县人民医院2021年招聘备案制人员拟录用协议》,未签订协议者,视为放弃。对放弃签订协议造成的空缺,根据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于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签订协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备案。微山县人民医院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就业协议,约定最低服务年限5年,确立人事关系。聘用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应严格履行。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岗位待遇
招聘录用人员按照微山县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发放见习期工资;经考核合格后,确定工资薪酬待遇,享受国家规定的保险、补助补贴、带薪休假等待遇。已取得规培证的全日制研究生和引进的学科带头人提供安家费(具体面议)。
八、招聘计划及招聘岗位
具体计划、招聘岗位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同意报名证明信见附件2。
九、其他
1、此次招聘工作的有关通知、公告、公示将在报名网站上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相关信息,报名时所留电话保持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此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3、招聘期间,应聘人员应自觉遵守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
招聘简章最终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联系地址:山东省微山县夏镇城后路10号
微山县人民医院人事劳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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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杨老师 刘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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