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滨州医学院就业信息网发布时间:2021-05-02
护理学院是教育部高等学校护理学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单位,先后获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安徽省护理学国际联合研究中心、省级实习实训示范中心、省级护理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卓越护理人才教育培养工程、国家级(品牌)专业等。学院依托学校作为省部委共建高校的优质资源,坚持以学生为中心,教学与科研同步发展,并积极服务于社会。现因学院发展需要,护理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3名(博士研究生请参考学院2021年教学科研岗位(高层次博士人才)公告,不纳入此次招聘范围)。为做好招聘工作,根据学校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
护理学院教学科研岗(硕士),共招聘3人,要求硕士研究生所学专业为护理学、妇产科学、助产学、老年医学。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及职业道德;
(三)应届毕业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大学英语六级达到425分及以上者;
(四)年龄要求:硕士毕业生年龄一般不超过28周岁(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身心健康,达到《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文件中规定的体检合格标准,能胜任本职工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人员;
(七)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人员
(八)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1.报名
自发布公告之日起截至2021年5月17日17:00截止。应聘者填写《安徽医科大学应聘人员报名审批表》、《安徽医科大学应聘人员汇总表》(附件1、2)并附个人简历(发表文章按照参考文献格式排列、列出所有作者,标注影响因子、分区)、英语等级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就业推荐表(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提供)打包,以PDF附件形式发送至2506139810@qq.com邮箱,并准备原始底稿备查。邮件主题和附件名请统一为“姓名-专业-学历-应聘岗位”格式。
2.资格审核
本次报考,采用线上资格审核的形式。经线上审核通过的应聘者,用人单位将通过电话或邮件形式进行通知,确定考核时间和地点。
3.组织考核
采取笔试、面试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参加考试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该次招聘计划。笔试前审核来校参加考试的硕士毕业生相关材料,包括:应聘岗位要求的学位学历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加盖学校公章的就业推荐表)、前期学历学位证书、本人身份证、公开发表的论文及科研成果证明、学习成绩单、英语等级证书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签署《安徽医科大学公开招聘知情承诺书》(附件3)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应聘材料不真实,取消其笔试资格。笔试满分100分,内容为医学、护理学等相关基础知识,不指定参考书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人数的1:3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若最后一名成绩多人并列,均进入面试,笔试分数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面试。面试满分100分,程序为自我介绍、教学试讲、科研能力展示,以上环节均采用PPT形式进行,限时15分钟。综合成绩按照笔试、面试成绩4:6比例汇总,以上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不得低于60分,否则取消录用资格。具体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保持手机畅通。
4.考察和体检。
学院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主要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际(学业成绩)等情况。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可申请复检,在收到复检通知一周内按规定进行复检,复检仍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5.公示。
根据考核、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报学校审批后在本单位和人事处网站公示7天。
6.签约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按要求办理入职报到手续,在入职报到前需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在考察、体检、公示等环节中,因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参加考试考查应聘者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但递补人员综合成绩不得低于60分。
五、相关待遇
硕士按照人事代理方式聘用,录用人员待遇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的监督。监督电话:0551-65167727。
2、对招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任何环节发现有违规、材料不全、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或解聘。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3、最终拟聘用人员必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向学校提交招聘计划岗位要求的所学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就业报到证、英语成绩等证明材料,并来校工作,否则学校本年度内将不予聘用。
4.护理学院联系方式:凌老师,邮箱:2506139810@qq.com,咨询电话:0551-63869170。
5.本公告未规定的以上级主管部门政策为准,未尽事宜,由人事处和护理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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