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1-04-30
宿迁市中医院是国家三级甲等中医医院、南京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国家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是宿迁市中医药事业医、教、研中心。医院占地面积72亩,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规划设置床位1100张。根据医院工作需要,经宿迁市宿豫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才3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人数
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及相关要求等见《岗位简介表》。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诚实守信;无违纪违法行为,无不良嗜好,无不良诚信记录。;
4. 硕士学历,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指1985年5月6日及以后出生,其余依此类推),博士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
5.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
请广大考生诚信报考。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并载入宿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诚信档案库。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或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3)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高等教育学籍的;
(4)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不满5年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20年年度考核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或2019年、2020年年度考核均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等次的;
(5)受到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降低岗位等级等处分不满3年的,或受处分期间未满的;从医期间被区级及以上有关部门查处的;
(6)考生被认定存在“较重失信行为”未满3年的,或“严重失信行为”未满5年的、以及被列入《拒服兵役人员名单》、实施全市社会失信联合惩戒的(具体可参阅苏政办发〔2013〕100号、苏政办发〔2014〕114号、宿公通2015(28)号、宿人社发〔2015〕190号等文件规定,或咨询、查询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0527—84338767);
三、招聘程序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本次公告通过宿豫区政府网(http://www.suyu.gov.cn/)和宿迁市中医院官网(www.sqszyy.com)等网站公开发布。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核、组织考试、考察、体检、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1、报名时间
博士研究生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硕士研究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分三个时间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报名时间自2021年5月6日至2021年5月31日止,考试时间初定为6月5日,具体以考试通知书为准。第二阶段报名时间自2021年6月1日至2021年8月1日止,考试时间初定为8月中旬。第三阶段报名时间自2021年8月2日至2021年10月8日止,考试时间初定为10月中旬。
如各岗位在前一阶段已招满的,下一阶段报名时自动取消,岗位被取消的考生可补报名其他岗位。
2、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考生登录宿迁市中医院官方网站(www.sqszyy.com)2021年招聘工作人员端口进行网上报名,填写个人信息资料,需上传:①本人身份证;②各层次学历和学位证书;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就业推荐表;④医师执业(资格证书);⑤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⑥岗位要求的其他资质资格证明材料。
3.缴费确认:考生通过资格初审、照片审核后进行缴费,缴费时须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笔试费用,笔试费用为100元/人。完成缴费确认后,方视为通过该岗位网上报名成功,因考生个人原因届时不参加笔试的,一律不予退费。
四、考试
1号岗位博士研究生的面试根据报名情况随时进行,面试方式主要是对其专业能力水平进行综合考核。
2-25岗硕士研究生的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和专业知识。其中2-24号岗位硕士研究生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资格审核通过的人员进入面试。25号岗位硕士研究生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资格审核通过人员进入笔试、面试。
笔试、面试由区人社局、市中医院共同组织,笔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按实际进入人数进行面试。笔试、面试时,对于形不成竞争的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60分(即考试总分的60%)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有笔试的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总成绩),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另行组织加试),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并在宿迁市中医院网站公布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工作由宿迁市中医院统一组织,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宿迁市中医院组织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执行,考察对象个人信用情况、违法犯罪记录等情况纳入考察范围。
七、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宿迁市中医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八、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报宿豫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医院按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在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阶段,因各种原因出现缺额的,在本岗位面试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九、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引进工作严格执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公开引进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纪律或工作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十、其他事项
(一)公告发布。本公告由宿豫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宿迁市中医院共同发布。
(二)责任分工。宿迁市中医院负责对报考条件、考试内容、证明材料等各类政策的解释,按照本公告的规定组织实施公开招聘各个相关环节的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宿豫区人社局是公开招聘工作的综合管理部门,按规定搭建统一的集中公开招聘平台,依法依规履行指导、监督、查纠职能,建立公开招聘工作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纠偏机制,受理举报投诉,按规定程序组织查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政策咨询电话:0527—84480206(市中医院人事处);
监督电话:0527-84465736(宿迁市宿豫区人社局事业科),0527—84480209(宿迁市中医院纪委)。
宿迁市宿豫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宿迁市中医院
2021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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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