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1-04-30
按照《深圳市龙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印发[龙岗区卫生计生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件岗位聘任要求,现将我院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2021年4月30日至5月7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深圳市龙岗区第四人民医院行政与人力资源科(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龙山工业区22号,邮编:518114,电话:0755-28717112)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
我院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将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弄清事实真相,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情况的单位或个人反馈。调查属实并影响聘用的,取消拟聘用人员资格。
附件:龙岗区第四人民医院拟聘聘员公示名单
深圳市龙岗区第四人民医院
2021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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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