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关于2021年度公开招聘报名人员资格初审的通知

发布单位: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医院发布时间:2021-04-30

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关于2021年度公开招聘报名人员资格初审的通知

 

我校2021年公开招聘报名人员第一轮资格初审工作定于2021年5月7日-8日进行。

5月7日初审对象: 药学教师岗位考生

5月8日初审对象:中药学教师岗位考生

时间安排:

上午 8:30至11:00

       下午13:30至15:00;

初审地点: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善教楼905室

(长春市吉林大路6177号 地铁2号线、361路、190路东方广场站)

请考生本人携带下列材料参加初审:

一、原件:

身份证、本科毕业证、本科学位证、研究生(硕/博)毕业证、研究生(硕/博)学位证、应届毕业生所在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提供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证明、如要求工作经历的岗位需携带合同或其他证明材料、及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当场返还本人);

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规定的材料外,还要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复印件:

身份证正反面、本科毕业证、本科学位证、研究生(硕/博)毕业证、研究生(硕/博)学位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本科、研究生都需要,有二维码的一页)、应届毕业生所在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提供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证明、如要求工作经历的岗位需携带合同或其他证明材料、及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按上述顺序排列,一式三份。

联系电话:0431-84826461 

因受疫情影响,入校时请各位考生戴口罩、准备好吉祥码并配合扫码测温,请报考我校的考生按时参加资格初审。

如近期有中高风险地区出行史或本人所在区域为中高风险地区,请直接与我校人事处联系。

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人事处

二〇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文章来源: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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