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黄冈市人社局发布时间:2021-04-29
为贯彻落实《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实行人事人才倾斜政策措施的通知》(鄂人社发〔2020〕3号)“对疫情防控一线事业单位非正式在册的医务、检验检疫、防疫科研攻关等专业技术人员,获得县级党委政府以上表彰的,事业单位可根据岗位需要,按规定报主管部门、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直接聘用”的文件精神,激励关爱抗疫一线医务人员,经研究决定,面向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考核招聘一批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获得县级党委政府以上表彰的黄冈市市直卫健系统事业单位非正式在册的医务、检验检疫、防疫科研攻关等专业技术人员。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二)以下人员不能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通过黄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http://rsj.hg.gov.cn/)、黄冈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http://www.hgpop.gov.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可下载填写《黄冈市市直卫健系统事业单位面向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一式2份),连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执业医师或执业护士及以上资格证书(有则提供)、获得市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或省级工作部门以上抗击疫情表彰的荣誉证书等应聘材料,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到市卫健委人事科报名。
报名地址:黄冈市黄州区东门路206号黄冈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四楼人事科。
2、报名时间。2021年4月29日9:00至5月7日下午17:00。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如实填写有关信息,信守诚信报考。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市卫健委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聘用过程,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随时取消资格。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在黄冈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公示。
(三)考核。
1、考核内容。考核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以岗位基本要求为基础,以履行现岗位职责任务和目标为重点,侧重考核拟聘人员现在岗期间的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突出岗位适应性和业绩导向,重点考核个人业绩和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的表现情况。
德:主要考核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政治纪律、个人品德、职业道德和团队协作意识等。
能:主要考核拟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应具备的运用专业知识能力、创新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等。
勤:主要考核拟聘人员接受工作任务的积极性、完成岗位工作的主动性和遵守工作纪律的情况等。
绩:主要考核拟聘人员近年来取得工作成绩,重点突出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的工作表现和突出贡献。
廉:主要考核拟聘人员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清正廉洁的有关规定情况等。
2、考核程序。考核工作由市卫健委组织实施,考核采取个人总结述职、民主测评、与有关人员座谈、与考核对象面谈、查阅档案及有关材料等方式进行。
(1)发布考核预告。提前1天在考生所在单位发布考核预告。
(2)个人总结和述职。拟聘人员对履职情况、工作业绩和党风廉政建设等情况进行总结,并在考核和测评范围内述职。
(3)民主测评。召开干部职工或者相关人员会议,按照被考核人员专业范围组织单位相关工作人员对拟聘人员进行测评。
(4)个别座谈。座谈对象为所在单位相关领导、中层干部、人事、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被考核人员所在科室同事,认真深入听取对考核对象的意见,力求真实、客观准确。
(5)与考核对象面谈。与考核对象见面,了解其思想素质、能力和业绩贡献情况,听取其对今后工作的计划和打算并作表态发言。
(6)查阅有关材料。重点查阅档案及反映其业绩的相关材料,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核对象需要提交以下材料:①个人档案;②个人近3年思想工作总结;③工作业绩及现实表现材料;④近3年年度考核情况。
(7)研究确定考核意见。根据考核情况,形成考核材料,由黄冈市卫健委党委会集体研究确定考核意见。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进入体检人员,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四)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
(五)公示及备案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选,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社局审定,在市人社局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办理聘用手续。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市人社局印发聘用通知,新招聘人员与所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被聘人员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防疫要求
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招聘单位的疫情防控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不服从招聘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五、其他事项
1、本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由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2、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报名咨询电话:0713-8392179(黄冈市卫健委人事科)
政策咨询电话:0713-8128633(黄冈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监督举报电话:0713-8827628 (黄冈市纪委派驻市卫健委纪检组)
附件:黄冈市直卫健系统事业单位面向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黄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黄冈市卫健康委员会
2021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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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黄冈市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