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开封市妇产医院发布时间:2021-04-28
为满足我院公开招聘高学历工作人员的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纳入编制管理的医学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现将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名额
我院本次公开招聘10名工作人员,具体拟招聘专业、岗位、人数及要求详见《开封市妇产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高学历工作人员计划表》。
二、招聘资格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年龄应符合各岗位要求。截止日期以2021年1月1日为准。例如:30周岁以下是指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依此类推。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同时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和其它要求,聘用后能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五)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5.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21年4月28至2021年5月17日(周一至周五全天,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00)。
3、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开封市妇产医院人事科(鼓楼院区门诊楼三楼,开封市寺后街36号)。
4、报名与资格审查:
(1)考生须持《开封市妇产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高学历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粘贴1寸免冠彩色照片);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认证、资格证、执业证、规培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未做学历认证的,可登陆学信网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2021年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学籍证明和就业协议书原件。
(4)其他条件中要求的证件须携带原件及复印件;
(5)在职应聘人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报考人员应对报名时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报考者与拟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立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
5、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与考核
本次招聘直接进行面试,采取专业技能测试和综合素质面试的方式进行。通过资格审核进入面试的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根据我院岗位急需紧缺的需要,个别专业性强的招聘岗位,通过资格审核的人数确实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我院提出申请,经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审核同意,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后,将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如果个别岗位和专业只有一名考生进行面试,应试者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考生逾期未到面试指定地点,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岗位,如果同一招聘岗位有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同时报考,统一采取面试方式进行。
面试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和监督下,由我院制定方案并具体组织实施。
面试时间由我院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面试结果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备案。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面试(考核)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与考察的人员,并予以公示。体检与考察工作由我院组织实施,体检与考察结果上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备案。
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有统一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由我院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是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工作实绩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素质和能力。
体检不合格或在考察阶段考生自动放弃出现缺额时,从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不再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体检与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本次招聘专用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相关的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三年(含试用期)。受聘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2021年应届毕业生2021年8月31日前不能按时毕业或不能取得拟聘用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资格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疫情防控
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根据疫情防控动态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随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应试者有义务随时关注报考单位通知,按要求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如实提供有关信息,服从现场管理,接受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等。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不得参加考试、体检。凡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要信息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八、其他事项
招聘实行诚信原则,即应聘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市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招聘简章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具体事宜以我院公告和解释为准。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特别提示:
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址:http://rsj.kaifeng.gov.cn/)和开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址:http://wjw.kaifeng.gov.cn/)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专用网站,有关考试招聘的信息和有关事项均通过上述网站公布,请注意查询。凡各环节未按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我院咨询电话、网址:
咨询电话: 0371-22795930
开封市妇产医院
2021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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