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桐乡市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1-04-28
根据《关于严明纪律严格控制编外用工的通知》(桐编办〔2017〕25号)文件规定,因工作需要,桐乡市卫生健康局下属部分医疗卫生单位面向社会招聘编外合同人员8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单位、招聘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桐乡市卫生健康局下属部分医疗卫生单位招聘编外合同人员计划及岗位要求》(以下简称《计划及岗位要求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勤奋好学、热爱本职工作。
3.年龄18至35周岁(1985年4月27日至2003年4月27日期间出生)。
4.身体健康。
5.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资格初审。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
报名邮箱:见附件1《计划及岗位要求表》。
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截止时间2021年5月14日16:30时,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者须将报名表(贴好近期1寸免冠照片)、身份证、毕业证书(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学位证书、户籍限制岗位所需的户口本和岗位资格条件所需的有关证件和相关证明的PDF扫描件发至报名邮箱;文件名为“应聘单位+岗位+姓名”,经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并电子邮箱回复确认。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桐乡市卫生健康局所属医疗卫生单位在岗编外合同人员报考,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二)考试
1.笔试
笔试由桐乡市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笔试科目为相关专业课(详见计划及岗位要求表),均为客观题。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2.资格复审和面试。
面试对象根据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招考计划3名及以上的岗位按1:2确定;入围面试人数不足1:3或1:2的,参加笔试人员全部列入面试对象(笔试缺考或笔试分数为零分者除外)。
面试前,桐乡市卫生健康局统一组织招聘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对面试对象进行现场资格条件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时,入围面试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户籍限制岗位所需的户口本、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面试。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
资格复审开始2天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书面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将在该岗位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面试工作由桐乡市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人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各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按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四)自主择岗
统招岗位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由考生自主选择招聘单位。
(五)体检、考察。
入围体检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另行公告)。体检工作参照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按人社部、原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考察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主要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依次递补(未参加面试和面试不合格的人员不得递补)。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在桐乡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tx.gov.cn/)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决定不予聘用的,不再递补。
(七)聘用
聘用对象在规定时间内到单位报到,办理聘用手续,不按时报到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列入聘用单位编外合同工管理,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四、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工作由桐乡市卫生健康局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桐乡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573-88621040、89396680
监督电话:0573-89396623、89399838
查询网站:桐乡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tx.gov.cn/)
附件1:桐乡市卫生健康局下属部分医疗卫生单位招聘编外合同人员计划及岗位要求
附件2:桐乡市卫生健康局下属部分医疗卫生单位招聘编外合同人员报名表
桐乡市卫生健康局
2021年4月27日
附件下载:
文章来源:桐乡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