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韶关南雄市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1-04-28
为补充我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慢性病防治站)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力量,经市委编委批准,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在编在职专技人员3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139号)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将有关选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对象
全国事业单位公益一类的在编在职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选聘岗位性质和薪酬待遇
本次选聘的专业技术人员,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制人员。聘用人员按事业单位标准核定工资待遇。
三、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或未按规定接受处理的;在党纪政纪处分期内或近5年受到过警告以上(不含警告)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未按规定接受处理完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参加2018年、2019年、2020年南雄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存在违约行为的,参加2014年、2015年、2016年、2018年、2019年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选聘及2020年广东省面向社会应届生公开选聘的违约人员或服务期未满人员;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初核阶段、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已构成违法违纪事实仍在处罚期限内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四、选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考生须留意具体选聘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
五、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21年5月17日-5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二)报名地点
南雄市卫生健康局人事与老龄股;
地址:南雄市林荫西路13号为卫健局二楼;
咨询电话:0751-3822253。
(三)报名方式及所需材料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接收委托报名。报名考生须按岗位具体要求提交以下资料:
1、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等相关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核后退回);
2、《2021年南雄市公开选聘专技人员报名表》(附件2,自行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1份);
3、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照片2张(其中报名表贴1张、准考证1张);
4、考生承诺书(附件3,须本人签名,1份);
5、考生现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在编在职人员同意报考书面证明(附件4,原件)。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核由南雄市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实施。经审核符合选聘资格条件的方可报名。参加选聘的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报名注意事项:
1、本次选聘对象是在职在编专技人员,考生须在报名时征得现工作单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方可报考。
2、南雄市在职在编人员不属本次公开选聘对象。
本次公开选聘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的,所有考试有关人员在进入公开引进线下工作场所时,均应出示考试当天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防疫行程卡”内的“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接受体温检测,并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报考者需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红码、黄码、或体温≥37.3℃,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进入报名、考试现场。
(五)领取准考证
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后,考生于2021年5月25日下午2:30—5:30时到南雄市卫健局人事与老龄股领取准考证。准考证作为面试、体检环节的凭证。
六、考试
(一)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由南雄市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实施。
(二)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说明。
考生须在公告通知的考试报到时间前到达面试地点的候考室集中,凭身份证、面试准考证抽签确定考试顺序,未按时到达候考室或中途擅自离开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所得分数即为考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面试完毕后,评委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公布成绩,考生在考试成绩通知书上签名确认。面试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后10个工作日内在选聘公告发布网站统一公布。
七、体检
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选聘人数从考试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体检由南雄市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选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
八、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考察由南雄市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选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拟聘用考察人员未在主管部门要求的时间内提供考察材料,或不主动办理个人档案调动手续的,视为放弃考察资格。
九、公示与聘用
(一)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统一在选聘公告发布网站“南雄市人民政府”(http://www.gdnx.gov.cn/zwgk/rsxx/zkxx/index.html)公示7个工作日。
(二)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
十、递补聘用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从考试成绩合格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拟聘人员公示结束且无异议的,不再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二)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三)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四)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
(五)个人放弃聘用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的。
十一、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选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二)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三)监督及举报电话:
南雄市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室(电话:0751-3822935)
南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 雄 市 卫 生 健 康 局
2021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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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韶关南雄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