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上海市静安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第一次公开招聘公告

发布单位:静安区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1-04-27

上海市静安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下属 25 家医疗卫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政治素质好;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忠于职守,勤奋工作,有团队精神;

3、具有与岗位匹配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二、学历要求

医师、检验、药剂人员需本科及以上,护理、医技人员需大专及以上,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表。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地点:

2021 年 5 月 18 日至 5 月 20 日止;时间上午 9 点至 11 点 30 分,下午 1 点30 分至 4 点,静安区中医医院,延长中路 288 号,2 号楼 2 楼示教室。

2、报名材料:

·个人简历一份

·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上海居住证原件、复印件(外省市社会人员需持有上海居住证满一年且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截止当日

·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卫生专业技术类人员最高学历必须是卫生专业类方才承认)

·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上学历查询证明)

·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执业(注册)证书原件、复印件

·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复印件

·个人免冠 2 寸证件照 2 张

(报名资料恕不退还) 四、招聘方式

应聘人员经资格审核后,参加区卫健委组织的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由各招聘单位组织面试和技能考核,在招聘名额内以总分从高到低确定聘用人员。

五、其他事宜

通过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将在上海静安门户网站 http://www.jingan.gov.cn“政民互动—公众参与—公示”栏目公布,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 7 天。体检、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和要求执行。

六、报考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21--63174599 监督电话:021--33094850

上海市静安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 年 4 月 26 日


附件下载:

2021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岗位要求.pdf

公告.pdf

文章来源:静安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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