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发布时间:2021-04-23
因工作需要,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名医院聘用(编外人员)护理岗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
岗位 名称 | 招聘 计划 | 性别 | 应/往届 | 学历 | 年龄 | 专业 | 其他要求 |
护理一 | 20 | 不限 | 应往届均可 | 高中起点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2021届普通高校毕业生25周岁以下,非2021届普通高校毕业生28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32周岁以下 | 护理(学)
| 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
护理二 | 10 | 男 | 应往届均可 | 高中起点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 |||
合计 | 30 |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2021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年龄要求25周岁以下(即在1995年5月12日后出生),非2021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年龄要求28周岁以下(即在1992年5月12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要求32周岁以下(即在1988年5月12日后出生)。
7.非2021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持有注册有效的护士执业证书。
8.2021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须于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护士执业证书。
9.2021届普通高校毕业硕士研究生须具有护士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
10.硕士研究生须有医学学历背景。
11.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具体条件。
12.报考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均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未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的,将解除聘用合同。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未满服务期的政策性定向生。
8.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9.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1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1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操作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二代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护照)。
2.报名时间:2021年5月12日至2021年5月14日8:00-12:00,14:30-17:30。
3.报名地点: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中心医院办事大厅。
4.报名提交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二代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护照)。
(2)一张两寸免冠照片。
(3)出示电子健康码和通信行程卡。
(4)《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护理人员报名表》(附件1)。
(5)《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2)。
5.缴费。应聘人员每人交报名费100元。
6.现场领取准考证。
特别提示:准考证请保留到考察之后。
7.扫描以下二维码填写《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护理人员报名信息采集表》。
8.报考注意事项。
(1)报名后,报考人员不得更改个人信息和报考职位。未按规定要求进行报名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报考。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诚信考试承诺书》,确保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真实、准确。
(2)对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请报考人员直接咨询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3)报考人员请在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官网查看各招聘环节相关信息。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确保能随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联系电话如有变更,须及时告知招聘单位。
(4)岗位最低开考比例不得低于1︰2。对报名人数未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无法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该岗位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它岗位。
(二)笔试
1.笔试内容:考试内容为护理基础知识;笔试均采用闭卷考试形式。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
2.笔试时间:2021年5月17日9:00-10:30
3.笔试地点: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4.资格审查名单公布。在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查对象(入围者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均进入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对象于5月17日晚在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官网公布。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对象。按照笔试成绩确定的资格审查对象。
2.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5月18日8:00-12:00,14:30-17:30。
3.资格审查地点: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中心医院办事大厅。
4.资格审查内容及要求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准考证原件。
(3)高中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教育局开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通过学历查询网站“http://www.chsi.com.cn”打印)。
(5)2021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院校毕业生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填写完整并加盖院校公章)、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通过学历查询网站“http://www.chsi.com.cn”打印)。
(6)硕士研究生须提供所有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通过学历查询网站“http://www.chsi.com.cn”打印)。
(7)非2021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注册有效的护士执业证书” 原件及复印件。
(8)2021届普通高校毕业的硕士研究生须提供护士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5.资格审查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诚信考试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未按规定要求接受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6.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数1:3的比例,递补资格审查对象。资格审查替补人员名单于2021年5月18日晚在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官网另行公布。
7.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入面试和操作考试,入围面试和操作考试人员名单于5月19日在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官网另行公布。
(四)面试
1.面试对象:通过资格审查人员
2.面试内容:综合素质测试(两分钟内自我介绍)。
3.面试时间:2021年5月20日(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4.面试地点: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中心医院内科楼八楼
(五)操作考试
1.操作考试对象:参加面试人员
2.操作考试内容、方式及要求。①护理操作技能测试(抽取静脉输液、静脉采血、吸氧、吸痰、皮内注射五项操作中的一项);②要求考生7分钟内完成操作。
3.操作考试时间:2021年5月21日(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4.操作考试地点: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中心医院内科楼(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6.注意事项。
(1)如同一岗位考生人员多,分设多个考官小组考试,为尽量减少小组间评分尺度差异,对本岗位考生的操作考试成绩进行权重,作为考生操作考试最后成绩。
(2)权重公式为:考生操作考试最后成绩=考生所在操作考试小组得分×(同一岗位全部考生平均分÷考生所在操作考试小组的考生平均分)。
(3)需权重岗位的考生操作考试最后成绩将在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官网公布。
(六)综合成绩合成与排名
1.成绩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20%+操作考试成绩×30%。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操作考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成绩排名。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笔试成绩仍相同的,按操作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经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研究,在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官网公布综合成绩与排名。
(七)体检
1.体检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操作考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另行在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官网公告。
3.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同时进行吸毒史毛发检测。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4.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凭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缴纳,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八)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须到临床试用1个月)、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
(九)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提出拟聘用人选,在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官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监督电话。公示时间不少于 7 个工作日。为保护个人权益,公示期内反映问题时须署真实姓名书面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否则不予受理。
(十)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与医院签订劳动合同。
(十一)其他
1.因本人放弃、体检不合格等情况造成的招聘岗位空缺,可以按照综合成绩依次等额递补1次,替补截止期限为公布体检入围名单之日起60天内。因考察不合格造成的招聘岗位空缺不再予以递补。
2.医院将根据工作需要统一安排聘用人员的工作岗位,如聘用人员不服从安排,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四、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须在指定官方网站查看招聘公告及各招聘环节相关信息,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招聘单位均不负责一一电话通知报考人员。
(二)报考人员须妥善保管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笔试和体检时,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二代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护照)及准考证,缺少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准考证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笔试和体检。
(三)报考人员须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纪律,诚信参与招聘考试,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对公开招聘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疫情防控
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具体要求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附件4)。
六、招聘工作由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735—2225017
七、招聘考试服务咨询电话:0735-2225165。
附件2:诚信考试承诺书
附件3:护理操作评分标准
附件4: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
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2021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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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