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霍山县医院发布时间:2021-04-21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落实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皖人社秘〔2020〕73号)规定和要求,现就2021年度霍山县医院校园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摂的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的用人机制。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二)招聘岗位要求:具体职位要求详见《霍山县医院2021年校园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职位一览表》(附件1),2021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2、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4、不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
5、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三、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活动按发布招聘信息、校园宣讲会、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组织面试、签订协议书、体检、政审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通过霍山县医院网站(http://www.ahhsxyy.com)发布招聘职位、数量、资格条件、等有关情况。
1、网络报名:2021年4月22日21:00前将个人简历(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在校成绩单证明,以上所有证件的电子扫描件)以及《霍山县医院校园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发送至1811457723@qq.com邮箱。逾期不再受理网络报名。网络报名的考生需持所有报名材料至现场审核。
2、现场报名:4月23日上午9:00-11:30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由报名点留存)到指定地点(蚌埠医学院新校区龙湖体育馆)“霍山县医院”展位报名: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2)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需要就业推荐表、在校成绩单、对应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证等原件和复印件;
(3)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4张;
(4)资格审查采取现场报名审查方式进行,报考者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取得面试资格,进入面试程序;
(5)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考生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3、招聘方式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面试,并综合报名毕业生在校成绩,考察报考者综合素质及适应所报考岗位工作能力等情况;根据面试成绩及考察情况,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
面试时间:2021年4月23日14:00—17:00
面试地点:蚌埠湖畔明珠大酒店(蚌埠市经济开发区学府路龙湖春天北门、蚌埠医学院南门对面)指定会议室
面试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三方协议书参加面试。
4、签订协议书
面试结束后,将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并现场与其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霍山县医院拟聘协议书》。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霍山县医院网站公示7天。
四、体检
1、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2、体检工作由医院组织安排。参加体检的拟聘人员需自带一张近期免冠照片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不按期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霍山县医院招聘组组织人员对被考察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核。
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考察不合格,取消拟聘用资格:
1、受过公安机关治安处罚及以上处罚的;
2、曾经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3、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4、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5、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
6、不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
7、有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
六、聘用审批
1、经面试、体检和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霍山县医院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拟聘公示。
2、若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再决定是否聘用。
3、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与霍山县医院签订劳动合同。
4、服务年限至少在霍山县医院服务满5年以上。
七、福利待遇
与在编人员同工同酬。
八、其他未尽事宜由霍山县医院人事科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18792111313(项老师)
13856464697(刘老师)
13084045820(刘老师)
附件一:/UploadFiles/file/20210421/20210421154411_5435.docx
附件二:/UploadFiles/file/20210421/20210421154557_6295.docx
文章来源:霍山县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