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郴州市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1-04-20
医院简介
郴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创建于1958年,原名“郴州市立医院”,1994年郴州地改市后更名为郴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医院位于市中心健康路上,毗邻北湖公园、苏仙岭风景区。集团下辖本部与北院,北院为原郴州市第五人民医院。三医院经过60余年的发展,已成为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为一体的三级公立综合医院。
医院开放床位数1000张,现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018人,其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172人。开设了32个临床科室,14个医技辅助科室,有省级重点专科建设项目6个,市级重点专科7个,有社区卫生服务实践教学基地6个。2020年医院顺利通过胸痛中心认证、PCCM学科认证。
医院是湘南学院附属第二医院,湘南学院临床教学基地,是湖南省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基地、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基地。医院师资力量较强,教学经验丰富,教学设施设备齐全,教学管理体系和制度完善,有现代化的学生公寓楼两幢、学生食堂一个、技能培训室一个、示教室多个。2017-2020年已连续招收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学员85人, 2020年助培学员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通过率、助培学员结业考核通过率在全省名列前茅。
按照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部署,我院2021年面向全省公开招录助理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学员20名,现将招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录对象及基本条件
临床医学类专业全日制高职高专(专科)毕业,拟从事全科医疗工作,或已在我省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农村基层医疗机构从事医疗工作的人员,并符合以下条件均可报名: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技术素质,遵纪守法;
2.个人自愿申请,并承诺能完成两年全程、全脱产参加培训;
3.所在单位(限已从事医疗工作的人员)出具同意其参加培训的书面文件并加盖公章。
二、培训期限
二年(共104周,其中岗前培训2周,临床培训82周,基层实践16周,综合考试考核与结业4周)。
三、培训期间学员工资待遇
1.单位人培训期间的人事、工资关系不变,享受原单位同类人员的基本工资、津补贴、基础绩效和社会保障等待遇,由原单位负责发放;医院按照相关规定每月发基本生活补助和基础绩效,其标准两项合计每月不低于1800元,学员出勤和考评不合格的,酌情扣发基础绩效。
2.社会人培训期间医院按照相关规定每月发基本生活补助和基础绩效,其标准两项合计每月不低于1800元,学员出勤和考评不合格的,酌情扣发基础绩效。
3.培训期间学员无需缴纳培训费,医院免费提供住宿。
四、招录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1年5月10日~2021年5月20日。
2.报名方式
报名对象于5月10日-5月20日登录湖南省助理全科医生培训信息管理平台,通过“系统入口——学员注册”页面填报相关信息完成注册,以本人身份证号码为用户名登录系统,进入“基本信息管理—学生信息修改”页面下,进行基本信息的完善后保存提交,然后进入“报名管理”,点击报名表,查看完善报名信息,提交报名表,完成报名。
3.现场资格审查
(1)时间:2021年5月25日
(2)地点:郴州市第三人民医院行政楼办公区A01会议室(健康路工人文化宫四楼)
(3)资格审查内容:
①个人《2021年湖南省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招录报名表》打印单一式两份。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正反面),个人2寸照片2张。
③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学历(学籍)认证报告打印单1份;暂未取得学历证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的毕业成绩证明单(原件)。
④若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请提供《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非审查必要条件)。
⑤单位人(已有工作单位的医疗工作的人员)需有所在单位出具同意培训意见书并加盖公章。
(二)考试考核
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由我院组织进行考试考核(笔试试卷由省全科办统一组卷),按照公平公正、双向选择、择优录取的原则,依据招收计划、志愿顺序和考试考核结果,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同等条件下,优先招收本市区的报名对象,优先招收应届毕业生。招收人数如有缺额,由省全科办负责统筹调剂安排。
1.笔试
(1)时间:2021年5月26日(全省统一考试时间)
(2)地点:郴州市第三人民医院行政楼办公区A12会议室(健康路工人文化宫四楼)
(3)内容:医学临床知识
(4)笔试后依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1:1.5录取比例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及考核
(1)时间:2021年5月27日
(2)地点:郴州市第三人民医院行政楼办公区A01会议室
(3)内容:自我介绍环节、回答问题环节
3.综合成绩
按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综合成绩,将综合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序,按录取比例1:1等额确定录取人员名单。
4.体检
体检时间:2021年5月28日,体检费用自付,体检合格后确定为拟聘对象,体检不合格者,依次替补。
(三)录取与报到
1.录取
(1)由湖南省卫健委全科医生培训管理办公室统一公布录取名单。
(2)由郴州市第三人民医院按照录取名单发放录取通知。
2.报到
录取的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对象应在2021年7月16前到基地报到并办理好相关手续,逾期7天未报到者,其培训资料(资格)自动取消。
五、其他事项
1.医院为学员办理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及注册管理手续,提供参加成人本科教育教学管理服务。
2.单位人由医院、委托培养单位和培训对象三方签订委托培训协议,社会人与医院双方签订培训协议,其人事档案由人才服务机构代为管理。
六、联系方式
招生主管部门:郴州市第三人民医院科教科(湖南省郴州市健康路8号)
联系电话:0735-8889030
联系人:向老师 1397559888 李老师15074192543
咨询QQ群号:227571843
邮箱:ywk8889030@163.com
欢迎广大应届、往届毕业生及委培单位、专科院校来人来电咨询!
郴州市第三人民医院
2021年4月15日
新冠肺炎防控有关事项
1、考生报名前和考前主动出示“居民健康码”和“近14天内的行程卡”,以备现场查验。
2、在往返途中,请戴好口罩,做好自我保护,尽量乘坐私家车和绿色出行,注意个人卫生,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报名和参考全程正确佩戴口罩。
3、到达考点后,听从考务人员安排,保持1米以上距离依次接受体温检测和身份验证,并向查验人员出示准考证、身份证、居民健康码,三证齐全方可进入考场。
4、报名人员如有以下情形,须按要求报名:
①居民健康码“红码”、“黄码”、报名前14天内来自疫情高风险地区(高风险地区的认定以各省官网发布的最新消息为准)的应聘人员必须在报名时主动报告,来郴参考必须按郴州市疫情防控政策执行,隔离期未满和无核酸阴性检测结果报告者不得参考。
②报名前14天内来自疫情中风险地区 (中风险地区的认定以各省官网发布的最新消息为准) “绿码”的考生须提前进行核酸检测,凭参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参加报名和考试。
③曾被确诊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现已痊愈的考生,须凭出院证明、核酸检测结果、解除隔离告知书参加报名和考试。
④报名前28天内有出境史,曾被集中隔离的报名人员请凭相关部门出具的解除隔离告知书和隔离期间的核酸检测结果参加报名和考试。
⑤报名前14天内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被卫生健康部门认定为密切接触者的考生,须凭相关部门出具的解除隔离告知书(隔离观察满14天)参加报名和考试。
6、考生在考点注意个人卫生习惯,咳嗽、打喷嚏时用手捂住口鼻,使用过的口罩必须投入指定的废弃口罩垃圾桶。如有发热、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肌痛、腹泻等症状,需到我院排查诊治。
7、自本通知发布后直至面试考核结束,考生应严格按照疫情防控有关注意事项,自觉做好防护防控,避免到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出境,如本人原因导致不能正常参加后续环节的,后果自负。
8、以上注意事项如遇政策调整,按最新的政策执行,本次招聘报名、考试、面试、体检等均参照此方案严格执行
文章来源:郴州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