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上半年四川省蓬溪县卫健事业单位小分队考核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发布单位:遂宁市人社局发布时间:2021-04-13

按照《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卫生事业单位考核招聘急需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通知》(川人社发〔2018〕49号)、《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鼓励引导人才向基层流动十条措施〉的通知》(川委办〔2019〕3号)和《中共蓬溪县委 蓬溪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蓬委发〔2018〕1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我县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卫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名额 

具体招聘岗位及名额详见《2021年上半年蓬溪县卫健事业单位小分队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详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一)招聘范围:面向全国 

(二)招聘对象: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或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人员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1年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人员必须在报名时取得并提供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责任自负。2021年7月31日之后毕业的不属于此次招聘的范围。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年龄:35周岁及以下;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2021年上半年蓬溪县卫健事业单位小分队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4.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聘用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聘用资格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蓬溪县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人员; 

7.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四、招聘程序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的原则,实行双向选择、直接考核、择优招聘。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 

2021年4月17日上午9:00-11:30  西南医科大学(城北校区奥林匹克中心主体育馆)

2.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岗位要求的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学历证明原件,学历证明应包括考生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及所学专业、学历层次、毕业时间等内容)、网上下载并填写完整的《蓬溪县事业单位考核招聘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贴上照片)一式一份,在上述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报名,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当场领取《考核通知书》。《考核通知书》是考生参加考核、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3.报名要求: 

(1)报考者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每个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2)报考者提供的个人信息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准确无误,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核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资格审查 

由蓬溪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各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取消其考核、聘用资格。 

(三)考核 

1.考核方式:结构化面试。 

2.考核内容:主要考察报考者的专业知识水平、业务工作能力、综合素质等。

3.考核时间及地点: 

 2021年4月17日下午 (具体时间及地点见考核通知书)西南医科大学(城北校区)

4.考核实施:由蓬溪县人社局牵头组织主管部门及用人单位组成考核小组,集中实施考核。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考核通知书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到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面试成绩若低于60分,则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体检、政审考察和公示 

1.体检工作由蓬溪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视为自动弃权。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要求执行。招聘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须在接到体检通知3日内提出复查申请,复查只能进行一次,由蓬溪县人社局组织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2.政审考察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工作能力、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严格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各招聘单位汇总并如实填写《蓬溪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名册》和《蓬溪县事业单位考核招聘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登记表》,经主管部门复审后,将政审材料及表册统一报蓬溪县人社局审查。 

对于在体检和政审考察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违反相关考核招聘规定的,不予聘用。 

3. 依据考核、体检、政审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电话:蓬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28-5421508,0825-5429228 )。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它方式反映的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聘用手续及待遇 

各用人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津补贴及福利待遇按事业单位现行相关政策执行。 

本次考核聘用人员,占本单位事业编制,需与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签订不低于5年服务期的《聘用合同》(服务期内不得办理流动手续),并实行12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为应届毕业生的,须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毕业证和学位证等证件后,方可与事业单位签订正式合同。 

五、纪律与监督 

(一)招聘工作应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从事此次招聘工作的所有人员,凡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姻亲关系或其他有可能影响招聘工作公正的,一律实行回避。 

(三)按照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的有关规定,对违反公开招聘工作纪律或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考核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有关工作人员依纪依法严肃查处。 

六、特别提示 

(一)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考核、体检、考察、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请报考者报名时留下两个及以上联系方式(手机、固定电话、邮箱等),并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更,请主动及时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蓬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825-5421508   0825-5429228 

 

 

 

附件: 

1、《2021年上半年蓬溪县卫健事业单位小分队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蓬溪县事业单位考核招聘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 

 

蓬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9日


附件下载:

1、《2021年上半年蓬溪县卫健事业单位小分队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xls

2、《蓬溪县事业单位考核招聘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 .doc

文章来源:遂宁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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