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1-04-13
宿城区龙河人民医院(宿城区区域医疗卫生中心)是由宿城区政府投资兴建的一所公立医院,系宿迁市第一人民医院分院。医院占地32.3亩,设计床位150张,建筑面积2.2万平方米。根据医院工作需要,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聘用制),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岗位 类别 | 岗位代码 | 岗位 科室 | 岗位性质 | 招聘 人数 | 年龄要求 | 学历要求 | 专业要求 | 职称、资格及其他 |
导医 | 01 | 护理部 | 专技 | 5 | 35周岁及以下 | 中专及以上 | 护理类 | 具有较好的沟通能力 |
预防接种 | 02 | 预防接种门诊 | 专技 | 2 | 35周岁及以下 | 中专及以上 | 护理类 | 具有护士执业资格证书 |
窗口收费员 | 03 | 财务科 | 专技 | 1 | 35周岁及以下 | 中专及以上 | 会计类 | |
厨师 | 04 | 总务科 | 工勤 | 1 | 45周岁及以下 | 不限 | 不限 | 有厨师证、健康证;能认真钻研业务,不断提高菜品制作的技术水平;有大型酒店及食堂工作经验者优先录用;条件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
驾驶员 | 05 | 总务科 | 工勤 | 2 | 45周岁及以下 | 初中及以上 | 不限 | 具有A1、A2驾照,条件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
二、报考对象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采取直接面试的办法进行。招聘工作由宿城区龙河人民医院组织实施,按照公布招聘事项、现场报名、面试、体检、公示和聘用审批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事项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由在报名前通过宿城在线(http://www.sqsc.gov.cn)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资格审核方式
1、报名方式和资格审核,本次招聘采取两种方式同时进行,考生请自行选择。
现场报名:凭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照片3张(原件审核后予以退还),进行现场报名并填写报名登记表、新冠疫情防控考生承诺书,报名地点:宿城区龙河人民医院门诊楼4楼党政办公室(宿城区龙河镇龙华大街与朱瑞大道交汇处)。
邮箱报名:请考生将新冠疫情防控考生承诺书、考试报名表(加电子照片)、身份证正反面、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电子版(扫描件)打包(文件名称:岗位代码+岗位类别+姓名)发送至邮箱scqlhrmyy@163.com,并于考试当天提供相关证件原件,如不能提供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2、报名时间:2021年04月12日至04月21日,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
3、考生报名后,应保持手机正常使用和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如改号、停机等)导致影响考试的,责任和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三)面试
面试结合岗位需求采取结构化、或半结构化面试形式,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1、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地点:宿城区龙河人民医院四楼会议室2。
(四)体检
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工作由宿城区龙河人民医院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五)政审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执行,考察对象个人信用情况、违法犯罪记录等情况纳入考察范围。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宿城区龙河人民医院公示3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的资格。
(七)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医院按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
在体检、考察、公示、聘用阶段,因各种原因出现缺额的,在本岗位面试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各种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四、工资待遇
试用期2个月,01导医岗、02预防接种岗、03窗口收费员岗试用期工资2800元,04厨师岗试用期工资4500元,05驾驶员岗试用期工资3500元。正式录用后,工资待遇包括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缴纳五险,同时享受医院伙食补助和工会福利。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六、其他事项
(一)简章发布。本简章由宿城区龙河人民医院发布。
(二)责任分工。宿城区龙河人民医院负责对报考条件、考试内容、证明材料等各类政策的解释,按照本简章的规定组织实施公开招聘各个相关环节的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宿城区卫健局依法依规履行指导、监督、查纠职能,建立公开招聘工作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纠偏机制,受理举报投诉,按规定程序组织查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三)年龄口径。年龄规定:35周岁及以下,指1985年04月12日以后出生;45周岁及以下,指1975年04月12日以后出生。
咨询电话:宿城区龙河人民医院0527-88850196
监督电话:宿城区纪委、监委派驻第八纪检监察组0527-80979909
宿城龙河人民医院
2020年0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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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