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上海市人社局发布时间:2021-04-10
上海市血液中心位于长宁区虹桥路1191号,是一所集血液采集、制备、供应、科研及教学于一体的采供血服务机构。承担着为全市190余家医疗单位提供临床用血和保障安全用血的重任。现因业务发展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应届毕业生诚聘采血护士、血液检测、血液制备发放、医学研究等28名专业技术人员。
一、招聘岗位
(一)采血护士岗位
1、招聘职数:18名。
2、职位说明:
负责血液采集、无偿献血宣传招募与咨询等工作,为献血者提供优质完善的服务。
3、招聘人员要求:
2021届高校毕业生或者有工作经验者均可。具有护理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有工作经验者应具有执业护士资格证书,并获得护士及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职称。
4、任职条件:
具有较强的语言沟通能力,具有服务意识、责任心、团队协作精神;具备采血操作能力,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年龄不超过35周岁。
(二)血液检测岗位
1、招聘职数:4名。
2、职位说明:
从事血液标本乙肝HBSAg、丙肝HCV、HIV等输血传染性指标及生化、血型、核酸等指标检验工作,确保血液供应安全。
3、招聘人员要求:
2021届高校毕业生或者有工作经验者均可。具有医学检验、输血技术、生物技术类等相关卫生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有工作经验者应获得技士及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职称。
4、任职条件:
具有责任心、团队协作精神;具备操作实验室仪器设备技能;能掌握本专业基本的英语词汇,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年龄不超过35周岁。
(三)血液制备发放岗位
1、招聘职数:4名。
2、职位说明:
从事血液制备、发放等工作。
3、招聘人员要求:
2021届高校毕业生或者有工作经验者均可。具有医学检验、输血技术、生物技术、护理类等相关卫生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有工作经验者应获得初级专业技术职称。
4、任职条件:
具有较强的语言沟通能力,具有服务意识、责任心、团队协作精神;了解血液制备、血液供应与保障等专业相关知识;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年龄不超过35周岁。
(四)医学研究岗位
1、招聘职数:2名。
2、职位说明:
从事输血相关研究工作;参与完成课题组研究项目中的科研工作,协助课题负责人完成相关课题研究和实验。
3、招聘人员要求:
2021届高校毕业生或者有工作经验者均可。具有血液免疫学、分子医学、生物医学、输血医学、医学检验等相关医学研究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4、任职条件:
具有责任心、团队协作精神;具备较强的动手操作、分析判断能力;能掌握本专业基本的英语词汇,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年龄不超过40周岁。
二、 招聘办法
(一)报名
2021年4月14日前也可通过上海市卫生人才网——2021上海卫生人才春季网络招聘会公共卫生专场进行投递简历。
以上两种渠道请勿重复投递。
本次招聘报名时间:截止至2021年4月30日 。
(二)资格审查
上海市血液中心根据收到的简历材料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对象将会在招聘公告结束后14个工作日内收到笔试通知。
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30日(应届毕业生除外)。
(三)笔试
由上海市血液中心根据报名职位要求组织笔试。笔试内容主要为相关岗位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根据笔试分数由高到低按1:3比例排序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四)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笔试与面试成绩按照4:6比例计算总测评分,确定拟录用人员。
(五)身体检查
按照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录用人员进入体检。中心依据《血站质量管理规范》卫医发[2006]167号的规定执行。
(六)考察
由上海市血液中心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七)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通过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报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三、相关待遇和其他事宜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到岗位后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上海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标准执行。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丁老师 汤老师
联系电话:62959500
监督电话:62094227
注:谢绝来访。
上海市血液中心
二〇二一年四月八日
文章来源:上海市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