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天津医科大学人事处发布时间:2021-04-10
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本单位人员需求实际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案发布及岗位
公开招聘方案于2021年3月29日在天津市教育委员会网站(http://jy.tj.gov.cn/)发布,并在天津医科大学网站(www.tmu.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
具体招聘岗位见《天津医科大学肿瘤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博士等人员计划》。
二、招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者技能;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须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工作人员须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
7.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
2.曾经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3.曾经受到开除处分;
4.在公务员录用考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发生违纪违规行为,仍处于禁考期限内;
5.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6.聘用后即出现违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情形;
7.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8.现役军人;
9.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公开招聘程序
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规定的程序开展招聘工作。
(一)报名
本方案发布7个工作日后开始接受报名,报名时间不少于5天。《天津医科大学肿瘤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博士等人员报名须知》将在天津医科大学网站(www.tmu.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
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者请将个人简历和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天津医科大学肿瘤医院人事处指定邮箱。邮件主题格式为“姓名+应聘岗位+学历层次+毕业院校”。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招聘单位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区号(022) | 邮箱 |
天津医科大学肿瘤医院 | 李晶 | 23359904 | zlyyzhaopin@126.com |
应聘人员请按照《天津医科大学肿瘤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博士等人员报名须知》的要求提供报名资料。
(二)资格初审
天津医科大学肿瘤医院人事处会同用人部门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的主要标准为已经发布的岗位招聘条件,请应聘人员务必保证提交的报名资料真实、准确。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名单将在天津医科大学网站(www.tmu.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将失去进入后续环节的资格。凡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条件者恕不另行告知。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提交材料要求等具体事宜将在天津医科大学网站(www.tmu.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经资格复审合格后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未按照医院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面试考核
面试旨在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面试由天津医科大学肿瘤医院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将在天津医科大学网站(www.tmu.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
面试主要采取学术报告、答辩、结构化面谈或实际操作等形式进行。面试考官将根据岗位的专业分类,由相关专业专家和有关部门行政负责人组成。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保留2位小数。面试成绩低于及格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于面试考核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天津医科大学网站(www.tmu.edu.cn) “公开招聘”专栏发布。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总成绩相同按主考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与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五)体检
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天津医科大学肿瘤医院面向公开招聘人员的体检由医院统一安排,费用自理。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体检者可申请补检一次。
体检的具体时间安排待面试考核结果发布后另行通知。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需在体检前出具原工作单位同意证明,否则不能进入体检环节。
(六)考察
通过体检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由天津医科大学肿瘤医院人事处负责组织实施。
考察主要是对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由学校、原单位或存档单位根据应聘人员现实表现出具考察推荐意见。考察的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期间被考察人员进入工作岗位参与具体工作。因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不能到医院参加考察的,经个人书面申请,医院人事处同意后,可改为线上考察。参加线上考察的应聘人员应在医院的统一安排下,通过远程会诊、病例讨论、实验分析等方式对其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进行线上考察,考察的结果将作为是否聘用的考量依据之一。在考察期间发现应聘人员曾发生学术不端行为、违反行风规定或师德失范行为的,考察结果不合格。
(七)公示与聘用
天津医科大学肿瘤医院将根据面试考核、体检和考察的结果,经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对拟聘人员信息进行公示。拟聘人员信息公示的范围与招聘信息发布的范围一致,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意见受理邮箱为zlyyzhaopin@126.com。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天津医科大学肿瘤医院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应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人员应于公示到期之日起6个月内办结相应手续,到天津医科大学肿瘤医院报到,并于报到后30日内签订聘用合同。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在上述时限内报到,拟聘人员本人需提前1个月书面递交延期申请。经天津医科大学肿瘤医院院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后,报到期限可延长6个月。延长期限到期后仍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八)递补
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各环节出现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空缺时,医院将依据应聘者面试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的;
2.体检或者考察不合格的;
3.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4.自愿放弃聘用的;
5.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
6.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如因无递补人选导致拟聘岗位空缺时,天津医科大学肿瘤医院将在天津医科大学网站(www.tmu.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岗位调整声明。调整后的招聘岗位、报名时间及相关安排也将在天津医科大学网站(www.tmu.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
四、违规行为处理
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的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各个环节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的,将视情节轻重,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规违纪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的规定进行处理;聘用后查明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严重违纪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应聘人员被查明隐瞒曾发生的学术不端行为、违反行风规定行为或者师德失范行为,或者根据其干部人事档案审核结论计算的年龄不符合拟聘岗位要求的,不予聘用或者解除聘用合同。
五、附则
因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面试、体检、考察等工作时间调整的,新调整的工作时间至少5个工作日前在天津医科大学网站(www.tmu.edu.cn)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
本方案由天津医科大学肿瘤医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2-23359904(天津医科大学肿瘤医院人事处)
监督电话:022-23522535(天津医科大学肿瘤医院纪委办公室)
022-83336738(天津医科大学人事处)
岗位编号 | 部门 | 岗位 | 计划人数 | 学科专业 | 学历学位 | 年龄 | 其他要求 |
21203101 | 医师岗位(一) (临床、病理) | 专技 | 18 | 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生物学及其下设二级学科 | 研究生、博士 | ≤45周岁 | |
21203102 | 医师岗位(二) (临床、病理) | 专技 | 18 | 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生物学及其下设二级学科 | 研究生、博士 | ≤40周岁 | 应届毕业生 |
21203103 | 科研岗位(一) | 专技 | 9 | 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生物学、药学、中药学或化学及其下设二级学科 | 研究生、博士 | ≤45周岁 | |
21203104 | 科研岗位(二) | 专技 | 8 | 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生物学、药学、中药学或化学及其下设二级学科 | 研究生、博士 | ≤40周岁 | 应届毕业生 |
21203105 | 影像医师 | 专技 | 4 | 临床医学其下设二级学科或放射医学专业 | 研究生、博士 | ≤45周岁 | |
21203106 | 物理师 | 专技 | 3 | 物理学、生物医学工程或核科学与技术及其下设二级学科 | 研究生、博士 | ≤45周岁 |
相关要求:
1.报名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
2.应聘人员入职时须取得博士毕业证和博士学位证。
3.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应聘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5周岁。
4.上表“其他要求”中“应届毕业生”指应届高校毕业生(含2019、2020年毕业后未就业,将户口、档案保留在原学校或托管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的人员)。2019、2020、2021年毕业生能提供报到证或派遣证的非全日制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
各位应聘人员:
感谢您对天津医科大学肿瘤医院公开招聘工作的关注。
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批,我院《2021年公开招聘博士等人员方案》自2021年3月29日起发布,方案发布7个工作日后开始接受报名,报名起始时间为2021年4月8日-4月14日。
请应聘人员仔细阅读我院《2021年公开招聘博士等人员方案》和《天津医科大学肿瘤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博士等人员计划》各岗位的招聘要求,根据自身学历、专业条件选报适当的岗位,报名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
应聘人员请按以下要求提供个人资料电子版:
(1)个人简历;
①论著目录。
论文目录应包括文章题目、刊物或会议名称、作者排名,还应注明论文收录情况,主要统计被SCI、EI等国际权威的检索工具收录、检索、引用的情况,注明论文检索号及影响因子。
著作目录应包括书名、作者(主编)、出版社、出版日期,并注明本人承担的工作量(章节、字数等)。
②主持或参与完成的科研项目。包括项目名称、项目级别、经费的来源和额度、本人作用、研究意义等。
③重要获奖情况。包括奖项名称、级别、年度、本人排名和获奖证书(奖牌)原件扫描件。
④其他反映应聘者实际水平的材料。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研究生证)原件的扫描件,及附件《承诺书》扫描件(必须提交),承诺书落款处须本人签字后扫描),其中国(境)外获得学位人员还须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学历认证材料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3)英语、计算机等级证书原件扫描件;
(4)招聘岗位要求的执业资格证书或相应材料的原件扫描件;
(5)重要社会学术兼职的聘书原件扫描件;
(6)能充分反映本人学术水平的各种材料;
请应聘人员将报名邮件(含附件)大小控制在5M以内,并保证提交的上述材料真实、准确。如应聘人员提供虚假的个人资料或未按应聘岗位条件要求提供相应佐证材料的,后果自负。
如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限内因受疫情防控影响而无法出具部分报名材料,应就相关情况提交书面说明并签署姓名,连同其他材料一并在报名时限内发送至医院指定的邮箱。医院同意应聘人员可以推迟提交符合上述情况的部分报名材料,具体提交时间视疫情防控形势另行通知。相关通知公告将在天津医科大学“公开招聘”专栏发布,请大家密切关注。
天津医科大学肿瘤医院人事处
2021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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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天津医科大学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