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阜阳市第三人民医院发布时间:2021-04-09
阜阳市第三人民医院始建于1970年,是一所以精神科、心理科、神经内科为特色,皖西北地区规模最大、设备先进、功能完善、医疗技术实力较雄厚、融医教研为一体的现代化三级专科医院,是安徽省精神卫生第一专科联盟单位,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联盟医院,华西医院网络合作单位,阜阳市精神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占地面积70000㎡,核定床位1070张,现有职工500余人,其中,具有博士、硕士等高学历和中、高级职称160余人。年门诊量13万余人次,年收治病人12000余人次。医院精神科是我市临床优先发展学科之一,也是我市重点临床学科。物质依赖科、老年医学科、儿童青少年心理科等科室已经开诊,精神医学鉴定、心理危机干预、心理咨询等业务已相对完备。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公开选拔优秀人才,充实卫技专业技术人员队伍,根据安徽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直公立医院人事编制制度改革的意见》(阜政办〔2013〕44号)、阜阳市编办等部门《关于落实公立医院编制周转池制度的实施意见》(阜编办〔2018〕68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将2021年度校园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临床医学、医技等专业
二、招聘专业和人数:(具体见附件)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研究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宪法和法律;3.具有良好的品行;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具体要求
1、硕士学位以上研究生、“211”、“985”医学类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有较强的专业技术水平且自愿到我院工作的,根据工作需要,经过对应聘者面试及在校期间思想作风及综合素质考察合格者,即可直接签订聘用合同。
2、对于医药类院校应届临床医学、医技专业本科毕业生,在必须满足以下几个条件的基础上,并经过面试合格者,根据招聘计划,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方式择优录用,可直接签订聘用合同。条件如下:(1)在校期间诚实守信、作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及其它违法处分记录的毕业生。(2)有较高的外语和计算机应用水平及能力,英语应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以上考试,计算机应用能力应达省二级以上。(3)参加阜阳市第三人民医院校园招聘的考生,具有本科学历的考生须是医学类院校应届毕业生,综合成绩应在年级排名前1/3名次(需由所属学校系部加盖公章,985、211院校毕业生可不提供);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的考生需满足年龄、专业等要求。
五、招聘流程
1、考生报名。考生可携本人有效身份证、个人简历(含学校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外语、计算机等级合格证书(本科学历的人员需提供学校出具的综合排名前三分之一的证明及就业协议,硕士及以上学历的人员需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就业推荐表),2021年4月23日上午9:00—11:30在蚌埠医学院新校区龙湖体育馆,通过资格初审后,当场开具面试通知书,由考生凭通知书在指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
2、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届时,医院将专门抽调专家,在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下进行面试,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并现场与其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阜阳市第三人民医院校园招聘拟聘协议书》。
3、公示与聘用。
医院将统一组织对校园招聘拟聘人员进行体检,并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阜阳市第三人民医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
六、监督检查
坚持招聘工作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纪违规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报名人员应诚信报考,自觉遵守考试纪律。上述人员中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七、本公告由阜阳市第三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8-2256852
监督电话:0558-2256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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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阜阳市第三人民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