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1-04-06
因工作需要,现广安市广安区人民医院于近日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康复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康复师2名。
二、岗位职责
1、承担广安市广安区人民医院康复师相关工作(儿童自闭症、孤独症言语训练方向);
2、承担岗位日常值班工作;
3、承担单位交办的其它任务。
三、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品德端正,热爱康复师工作,自觉维护医院工作人员形象;
2、身心健康,无不良嗜好,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行为记录;
3、年龄35周岁以下,全日制大专及其以上学历,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年龄、学历条件;
4、拥有康复技师证(儿童自闭症、孤独症言语训练方向)
5、有此类型工作经验者优先。
四、禁止条件
1、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2、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其他不符合聘用条件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法律法规规定的不予报考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4月6日-2021年4月13日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联系方式:0826-2130050
符合条件的人员请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将报名材料交至广安市广安区人民医院。
按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将以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报名者本人。
4、报名材料:
(1)《应聘登记表》(见附件1);
(2)应聘人员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专业资格证书(驾康复技师证)、荣誉证书等相关证件复印件各一份;
5、薪资待遇
(1)薪资面议。
(2)社会保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足额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用;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从个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二)资格审查
由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所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应聘单位将电话或短信通知应聘人员面试时间和地点,应聘人员所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发现不具有报名资格或伪造报名材料等情况,一律取消报名资格。因应聘者个人原因(报名表填写错误、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等各类情况)造成相应后果的由其个人承担。
(三)录用人员需前往区人民医院体检科进行入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四)政审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治审查。
(五)试用
政审合格者参加试用,试用期3个月。
(六)聘用
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采用劳务派遣用工形式,与广安安辑人力资源派遣有限公司签定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然后派遣到广安市广安区人民医院工作。
文章来源: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