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南京市浦口区中医院发布时间:2021-04-02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基层卫生人才队伍结构,南京市浦口区卫健委所属部分医疗卫生机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0名编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pukou.gov.cn/)、南京市浦口区中心医院(江苏省人民医院浦口分院)网(http://www.njspkqzxyy.com/)、南京市浦口区中医院网(http://www.njpkzyy.com/pc/index.html),“健康浦口”微信公众号上同时发布,有关招聘岗位详见《南京市浦口区卫健委所属部分医疗卫生机构2021年上半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报考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5.年龄一般在35周岁及以下(1985年4月30日以后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信息表中的说明为准,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30日;
6.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报考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4)有政策规定或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医疗卫生机构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有关要求
1、资格条件中的应届毕业生,指国(境)内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2021年毕业人员。其中,2021年毕业人员,须于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2、取得国家承认学历(学位)的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人员,以及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并经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人员,按社会人员报考。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及要求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4月8日16: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形式,每人限报一个单位一个岗位。
3.提交材料:报名人员需使用本人邮箱将《南京市浦口区卫健委所属部分医疗卫生机构2021年上半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附件2)电子版及签名纸质版拍照上传至邮箱:pkwjwzzrsk@163.com。邮件主题以“本人姓名+招聘单位+招聘岗位”命名。应聘人员完成网上报名后,注意查看邮件回复情况。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收到pkwjwzzrsk@163.com回复的“报名成功”的邮件后,添加附件4中的微信号二维码进行缴费,缴费时务必备注考生姓名,缴费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11日下午17:00,未按时缴费视为放弃报考资格。
(二)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成绩均为百分制,具体成绩计算方法详见《岗位信息表》。
1.笔试:本次招聘笔试委托第三方具体实施,笔试科目详见《岗位信息表》,不指定大纲和教材。各岗位笔试开考比例为1:3,对急需用人、紧缺又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研究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未达开考比例的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成绩原则上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浦口区人民政府网公布,考生可凭本人准考证号查询,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
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按照规定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笔试前需提供苏康码和考生健康情况承诺书(附件3),未如实提供或者健康状况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参加笔试。
未按准考证指定考试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审查
对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参加资格审查考生名单和相关要求,将以短信、邮件等方式进行通知,请考生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资格审查或递补,无法联系或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提供《南京市浦口区卫健委所属部分医疗卫生机构2021年上半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附件2)、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按要求提供相应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相关资格证书、执业证书、职称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合同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若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有困难的,最迟在体检前必须提供);尚未就业的和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等。2021年毕业人员,资格复审现场签订相关材料提交个人承诺书。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复审时间、地点以短信或邮件通知为准。
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试。若审查时考生提供的信息与报名信息不一致或不符合卫生行业资格准入的,取消考生面试资格,并在招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官网公布。
3.面试
本次招聘卫技人员,考试内容以拟招聘岗位专业相关知识、技能为主,不指定大纲和教材,不指定考试培训机构。
面试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面试成绩现场通知考生。面试为百分制,合格线为60分。
考生综合成绩及排名将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网、南京市浦口区中心医院、南京市浦口区中医院网公布。
四、体检、考察
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生总成绩,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招聘单位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有工作单位的体检人员须于体检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省委组织部等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65号)执行。
五、公示、录用
考察、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南京市浦口区中心医院、南京市浦口区中医院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公示无异议者,用人单位依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确定工作岗位及工资待遇,明确双方相关权利和义务,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拟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应届毕业生2021年8月31日前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取消录用资格。
因体检、考察不符合要求等原因出现岗位缺额时,可从报考该岗位总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全部人员办理聘用
合同后不再递补)。
七、招聘咨询、监督电话
(一)招聘咨询电话:详见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监督电话:025-58881069
南京市浦口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4月2日
附件下载:
《南京市浦口区卫健委所属部分医疗卫生机构2021年上半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doc
文章来源:南京市浦口区中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