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重庆市黔江中心医院发布时间:2021-04-01
根据我院建设重庆大学附属黔江医院、区域医疗集散地的目标,为提升我院医疗服务能力和技术水平,满足医院业务发展的需要,进一步优化人才队伍结构,经医院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卫生人才。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按照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标准,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名额
本次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共计53名,具体招聘岗位、名额详见《重庆市黔江中心医院2021年4月人才需求信息》(附件)。
三、招聘条件和范围
(一)招聘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思想政治素质较好,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吃苦耐劳、乐于奉献的精神和较强的责任心,服从工作安排及调配,未受党纪政纪处分,无违法违纪行为。
3.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聘用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聘用的体检标准执行)。
4. 符合招聘岗位设定条件要求(详见附件)。
5. 本次招聘岗位中,要求为专科、本科学历者年龄不超过30岁,硕士研究生学历者年龄不超过35岁,博士研究生学历者年龄不超过40岁(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日期)。
6. 本次招聘岗位中所指的全日制本科不包括3+2专本连读学历人员,全日制专科不包括“3+2”、“五年一贯制专科(高职)”学历人员。
(二)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考核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 报名、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1年4月9日(周五)8:00-12:00。
地点:重庆陈家坪展览中心(重庆市高新区科园四路269号)重庆市黔江中心医院展位。
2. 联系电话:023-79246676,18325145511。
3. 报名人员须现场提交以下资料:
(1)个人简历一份。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学信网查验的学籍验证报告一份。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应届毕业生需在2021年7月底前提供学历及学位证书)。
(5)《重庆市黔江中心医院2021年4月人才需求信息》岗位要求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
(二)考试(考核)
1. 时间:2021年4月9日13:00-18:00。
2. 地点:报名现场通知。
3.考核方式:考核采取面试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其中笔试以闭卷考试方式进行,分值100分;面试以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执行,分值100分。进行笔试的,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未进行笔试的,面试成绩为岗位总成绩。笔试、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4. 成绩公布:考核成绩、进入试岗环节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考生签字确认,并于面试结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在重庆市黔江中心医院官网进行公示。确定进入试岗的人员现场自动放弃或者在规定时间内回复放弃,出现的缺额,可在报考相同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试岗
确定进入试岗的人员需进行1-2周的试岗,试岗期间无工资福利待遇,试岗结束后由试岗科室进行考核,考核合格方可录用;试岗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在报考相同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考察
试岗合格的,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审查个人诚信记录等情况。
(五)体检
预录取人员在试岗结束后一周内到重庆市黔江中心医院进行入职体检。
五、聘用及工资福利待遇
确定录取的人员根据医院有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六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后享受医院相应岗位的工资及福利待遇,主要包括五险一金、工会福利、交通补助、电话补助、餐补;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给予10万元安家费;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给予50万元安家费,年收入不低于50万元;给予到上级医院、出国出境进修学习机会。
六、纪律要求
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严格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执行,认真贯彻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重庆市黔江中心医院
2021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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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重庆市黔江中心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