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石门县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1-04-01
因工作需要,决定向省内高校、省内人才市场招聘高层次紧缺专业技术人员。具体安排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选人标准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聘用。
二、招聘范围
1.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含两年择业期内未就业者);
2.2020年7月前毕业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者;
3.2020年7月前毕业取得住院医生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或正在进行规培)者。
三、招聘岗位及数量
石门县中医医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30名;石门县血防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名。具体招聘岗位名称及数量见附件。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1.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1日。即:25周岁及以下(1995年9月1日以后出生),然后依此类推;
2.其他具体条件见附件。
(三)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到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6.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时间:
2021年4月9日9:00-11:30
2.现场报名地点:
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雷锋大道长沙医学院体育馆(长沙医学院南门)
3.现场报名要求:应聘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明)、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成绩单以及岗位要求的相应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六、现场招聘程序
1.初选:根据应聘者的基本信息,按照不低于招聘计划的1:3的比例确定初选对象进入面试环节,报名人数低于1:3的直接进入面试环节。初选按以下原则依次择优确定:
(1)学历优先:①硕士研究生②大学本科(一本、二本、独立院校);
(2)持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优先;
(3)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优先;
(4)按成绩顺序优先:学校毕业成绩分数高低。
2.面试:进入初选环节者,根据抽签顺序进行5-10分钟面试,面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由相关招聘单位组建评委组(3-5人),进行现场评分。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
3.签订就业协议:根据现场考试结果择优确定对象,按要求签订就业协议书。
七、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具体名单在石门县人民政府网通知公告栏予以公示。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八、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是否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
九、确定拟聘人员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由主管部门确定拟聘人员,并将拟聘人员名单报县人社局审查。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在石门县人民政府网通知公告栏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十、办理聘用手续
由招聘主管部门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名册》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连同拟聘人员档案经卫生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审批登记后,办理聘用入编手续。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取消聘用。聘用的应届毕业生三年内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者,三年合同期满予以解聘。正式聘用人员根据学历、职称及单位岗位设置情况兑现其工资福利待遇。
十一、招聘组织与监督
以各招聘医疗卫生机构负责人为组长的工作小组,负责组织现场招聘的具体工作。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卫生健康局纪监组、县人社局、县编办、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全程指导监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要求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监督电话:0736-5325106(石门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卫生健康局纪监组)
咨询电话:0736-5329855(石门县人社局)
0736-5157329(石门县卫健局)
十二、招聘单位联系方式
石门县中医医院联系人: 陈佑梅 电话0736-5339300
石门县血防院联系人: 马海波 电话0736-5165608
附表:《石门县2021年卫生系统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数量及具体条件》表
石门县卫生健康局
2021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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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石门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