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博士后制度的意见》(国办发﹝2015﹞87号)精神,为进一步明确博士后工作的定位,充分发挥博士后工作兼顾人才选聘和人才培养的双重优势,确保博士后改革工作稳步推进,依照《哈尔滨医科大学博士后工作管理规定》《哈尔滨医科大学关于加强博士后队伍建设的实施办法》等文件要求和发展需要制订本年度项目博士后招聘公告。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博士后岗位设置
(一)项目博士后岗位从用人单位和部门的实际需求出发,制定合理的招聘、培养、考核方案。岗位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科研管理部门对需求岗位进行审核把关。
(二)项目博士后岗位所属学科与招聘博士毕业学科如为同一一级学科,该博士后岗位合作导师需与非同一一级学科的联合导师成立联合导师组,共同进行培养。
(三)合作导师或合作导师团队须有在研国家级科研项目,或在研课题经费不低于100万。
二、项目博士后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具有爱国奉献精神;热爱教育和医疗卫生事业,遵纪守法,具有高尚道德情操、良好学风和求实、团结、协作精神;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能够胜任博士后岗位职责;身心健康。
(二)应届博士毕业生或近2年毕业无劳动人事关系博士,申请医学专业博士后年龄不超过40周岁,申请非医学专业博士后年龄不超过35周岁。
(三)近三年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高水平科研论文,或取得较高水平的学术成果。
(四)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招聘条件。
三、项目博士后待遇和政策
(一)年薪:基本年薪15万/年,经评定的优秀博士后给予年度评优奖励10万-15万,评优奖励部分一次性发放。
(二)合作导师补贴:博士后在站期间可享受合作导师提供的科研补贴,具体以合作导师同博士后协商确定的数额为准。
(三)科研奖励:博士后在站期间申获课题或获得科研成果符合学校奖励政策,则依据相应标准给予奖励。(本条款的实施根据学校奖励政策,如学校奖励政策调整,本条款随之调整)
(四)人才评选:博士后在站期间业绩达到高级职称标准或人才评选标准,可兑现相应待遇,出站后优先选聘。
(五)项目申报:博士后在站期间除可以申报各级各类博士后基金资助外,还可以博士后身份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学校创新基金。博士后在站期间如获得资助含薪酬部分,则不再享受基本年薪15万元/年,如获评为优秀博士后,评优奖励部分10万-15万元/年可继续享受。
四、项目博士后招聘、管理与考核
(一)各学院和研究团队通过本单位招聘网站等渠道发布项目博士后招聘信息,申请者将申请表交至各学院科研科,通过学院(学科)组织考核后,与合作导师、学院签订协议,办理入站手续。
(二)项目博士后由博士后岗位需求单位进行培养、管理和考核。
(三)博士后研究人员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级各类相关规定,并适用师德、学风、科研诚信一票否决制。
五、充分发挥专家委员会作用
我单位成立了涵盖相关专业领域的有学术委员会成员参与的博士后工作专家委员会,负责本单位博士后需求和培养计划的审核、中期评优和出站业绩考核等工作。
六、附则
博士后工作作为人才流动、人才使用、人才培养政策始终在不断地探索和改进完善,本方案未尽事宜按《哈尔滨医科大学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哈尔滨医科大学关于加强博士后队伍建设的实施办法》和国家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七、招聘程序
(一)报名要求
申请项目博士后者将《项目博士后入站申请表》、《博士论文》、博士在读期间科研经历相关佐证原件及复印件(论文、课题、成果等)提交至科研科。
(二)材料审核
科研科对申请者身份、资格及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转交人事科报送博士后工作专家委员会评审。
(三)答辩评审
项目博士后招聘人选根据临床医学博士后流动站组织的答辩评审结果确定。
答辩评审具体时间由人事科另行通知
具体要求: 申请项目博士后准备10分钟PPT汇报内容(1、自然情况:博士毕业学校、毕业时间、导师等。2、博士期间取得成绩:发表论文、获得资助或参与课题及获得成果奖励情况等。3、对合作导师提出的研究任务、培养计划及在站要求等情况进行汇报。)
八、招聘需求计划见: 2021年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项目博士后招聘需求表。
哈医大四院人事科
哈医大四院科研科
2021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