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丽水市人社局发布时间:2021-03-31
为引进高素质人才,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丽水市中心医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24名。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单位性质
丽水市中心医院是丽水市市直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人员实行岗位聘用制。
二、招聘岗位和数量(详见附件一)
三、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除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中有关规定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基本资格条件以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3月26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年龄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5年3月26日以后出生);
(三)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查、考察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否则将取消报考资格;
(四)“双一流”大学指的是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对应的一流学科或专业。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通过公开报名、考试、体检、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信息发布平台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lishui.gov.cn,公示公告专栏);
丽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sjsw.lishui.gov.cn/,招聘考试栏);
丽水市中心医院网站(http://www.lshospital.zj.cn/,人事招聘栏)。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4月8日上午8:30至下午5:00
2.报名方式:全部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3.报名地点:丽水市中心医院(丽水市括苍路289号)行政楼五楼组织人事处
4.报名需带资料:
(1)《丽水市中心医院公开招聘报名表》(贴电子照片)(见附件二);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历届毕业生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任职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
(4)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名需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毕业生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相关证件(证明);
(5)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资格审查:资格初审符合招聘条件的择期通知考试。
(三)考试
博士研究生采取面谈考核方式进行。注重对应试者政治素质、专业知识、岗位适应程度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评。
硕士研究生采取专业面试方式进行。重点考察应试者的政治素质、专业知识、岗位适应程度等方面进行考核。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
具体考试时间、地点等有关情况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
(四)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考录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体检、考察放弃或不合格的,由丽水市中心医院与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决定是否按成绩从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后,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在指定网站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人事聘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招聘岗位身份为报备员额,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
本次招聘设置最低服务期限,最低服务年限为8年,博士最低服务年限为10年。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在招聘单位网站或相关公告栏中发布,请报考人员自行留意。
本公告由丽水市中心医院负责解释。
五、咨询电话
丽水市中心医院组织人事处:0578-2285061
附件一:2021年丽水市中心医院引进高层次人才招聘岗位及数量.docx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丽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丽水市中心医院
2021年3月26日
附件下载:
文章来源:丽水市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