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楚雄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紧缺人才招聘公告

发布单位:楚雄州人社局发布时间:2021-03-30

根据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楚雄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的通知》(楚人社发〔2013〕16号)精神,经楚雄州卫健委、楚雄州人社局同意,楚雄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拟招聘紧缺人才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专业要求

单位名称

招聘岗位

计划招聘人数

年龄

学历类型

毕业

年份

专 业

备注

楚雄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疾病控制

3

35周岁以下

本科及以上学历(有学位证)

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2019年、2020年)

预防医学

硕士生本科专业要求为临床或预防医学相关专业,同时具有硕士毕业证和学位证;野外作业,突发事件现场应急处置。

35周岁以下指1986年4月10日以后出生人员。

二、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三)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调查审查的人员;

3、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三、招聘时间、地点、报名方式

(一)招聘时间:2021年4月 10日。

(二)招聘地点:昆明医科大学呈贡校区(昆明市呈贡新城雨花街道春融西路1168) 。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21年4月 10日上午9点至11点,报名时考生应提交的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

2、《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3、2019年2020年毕业的考生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未落实工作单位证明材料(本人报到证/派遣证、或本人人事档案保管机构出具的保管证明,须为原毕业学校、或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出具的)。

4、报考岗位相关的其他证书材料,如《执业医师资格证》、在校期间所获表彰奖励等;

5、《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至少一式三份。

以上1-4项材料均为验原件收复印件,第5项出示原件即可。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名资格审查的主要内容:报考者是否符合所报职位规定的范围对象和学历、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是否符合报考的其他要求;聘用资格审查的主要内容:拟聘用人员须持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协议书、报到证(派遣证)、学籍档案等材料,根据招聘单位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到招聘单位规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试方式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先笔试,后面试,各占综合成绩的50%,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现场发放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参加笔试面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为专业素质考试,主要考核应试者的专业基础知识、专业能力、专业实践技能和相关专业知识。符合招聘条件的报名人员统一参加考试。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2、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安排为准

3、笔试成绩:笔试满分100分,笔试成绩于2021年4月10日下午14:00前在考场门口粘贴公布。

(二)面试

1、人员确定: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按照招聘岗位数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数(含直接进入面试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考生),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相同的,全部进入面试。

2、面试方式及内容:面试方式采用结构化面试,重点测试考生所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3、面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安排为准,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不超过15分钟。

4、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然后算出平均分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作为面试者的最后得分。

五、综合成绩公布

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考生面试成绩即为考生最终成绩。

设定综合成绩最低分为 60分,低于合格线的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程序,综合成绩于2021年4月10日下午在考场门口粘贴公布。

六、拟聘用人员确定

(一)考试结束后,在设定综合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以上考生中按综合成绩进行名次排序,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政审人员,并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与考生签订就业协议。

(二)体检:应聘人员按要求参加体检,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工作由单位组织,体检费用由拟聘用人员自己承担。体检须开展吸毒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聘用。

(三)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单位对考察对象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现实表现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不合格的不能确定为拟聘用对象。

(四)体检、考察合格者经单位研究,报主管部门同意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报州人社局统一在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如签订就业协议人员未履行协议或体检、政审不合格,招聘单位可在2021年7月31日前按综合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七、联系方式:

地 址:楚雄市紫溪大道192号(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事科)

联系电话:楚雄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事科0878-3388519

联 系 人:申老师、樊老师

传 真:0878-3388519

八、纪律要求

(一)楚雄州州属卫生健康单位2021年紧缺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楚雄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紧缺人才招聘工作的领导,邀请州纪委州监委派驻州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程进行监督。

(二)遵守回避规定,考官与考试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姻亲关系的,须实行回避。

(三)参与考试工作的人员,不得向任何人透露考试相关信息,不记录、传播、泄露考试内容。

(四)考务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纪律,并签订保密承诺书,做好保密工作,对违反招聘规定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

(五)考生应如实填报信息,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六)如发现招聘过程中有违反招聘纪律的,请致电:

楚雄州卫生健康委0878-3389387

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8-3389685

 

                                                                                                                  

楚雄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1年3月29日


文章来源:楚雄州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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