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1-03-25
根据金安区委编委确定的公立医院编外人员公开招聘计划和《金安区公立医院招聘编外人员管理规定(试行)》,六安市第四人民医院和金安区妇幼保健院两家公立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2、依据政策、规范操作。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2021年招聘高校毕业生152名。其中六安市第四人民医院招聘72名、金安区妇幼保健院招聘80名。具体详见《2021年金安区公立医院人才招聘计划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其招聘岗位条件和要求详见《一览表》(详见附件1),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 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六) 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报考年龄条件按岗位要求确定,具体见《一览表》,其中年龄“25周岁及以下”为“1995年4月12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编外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1年4月12日至 2021年4月18日(上午8:00-11:30,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六安市金安区佛子岭东路金安区行政中心政府一楼西侧区卫健委116室。
3、报名者需携带的材料:
(1)所有报考人员需填写《2021年六安市金安区公立医院人才招聘报名资格审查表》(详见附件2)和《2021年六安市金安区公立医院人才招聘报名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详见附件3),提供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4张。
(2)2021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硕士研究生另需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非2021年毕业生需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和报考岗位所需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报名时须真实、准确、有效地提供报考信息,凡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或不能按时、按规定提供证明材料的或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之比不低于3:1,对少数特殊岗位(紧缺专业岗位的)确实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金安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可适当降低比例开考。
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核发《准考证》。考生于4月29日至30日(正常工作时间)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到金安区卫健委116室领取《准考证》,考试时间、地点及考试科目详见《准考证》。
五、统一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参加笔试, 笔试满分为120分,设定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笔试内容:临床医学、妇幼保健医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学、药学、麻醉学、康复治疗学等专业笔试内容统一为医学基础知识;护理、助产专业笔试内容统一为护理基础知识;中药学专业笔试内容为中医基础知识;医学信息工程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笔试内容为计算机基础知识;汉语言文学、公共事业管理、思想政治教育、新闻学专业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建筑学专业笔试内容为建筑学基础知识;会计学、财务管理专业笔试内容为财务基础知识;专业不限笔试内容为电力系统基础知识 。
(二)面试
1、面试满分为100分。
2、面试方式及内容:所有岗位均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言语表达、逻辑思维、协调沟通、综合分析、应变创新等综合素质。
3、入围面试人员名单,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及考生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招聘岗位计划数5人以下(不含5人)按照1:3比例,招聘岗位计划数5人以上(含5人)20以下按照1:2比例,招聘岗位计划数20人以上(含20人)按照1:1.5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并在金安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笔试入围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成绩合成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6:4比例合成总成绩(计算方式: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1.2*0.6+面试成绩*0.4,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根据考生总成绩,在招聘岗位计划范围内,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最后一名合成总成绩同分,则依笔试合成成绩高低排序,如笔试合成成绩也相同,则依笔试客观题成绩高低确定排序。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统一组织实施。体检须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 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体检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医院体检专用公章。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工作实绩(学业成绩)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查询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专栏(http://zxgk.court.gov.cn)。
七、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金安区政府网站公示7天。
八、签订劳动合同
拟聘用人员在公示结束一周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报到时需提供相关证件及材料,审核无异议后,与用人单位签订编外聘用人员劳动合同;若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及材料或公示结束后一周内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递补和调剂
对考察、体检出现缺额的,按照考试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专业相近的原则进行等额递补或调剂。
十、组织领导及有关事宜
招聘工作在金安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在区纪委监委监督下,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监督电话: 0564-3261963(区纪委监委驻区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
咨询电话: 0564-3210805(市四院)
0564-3597153(区妇幼保健院)
0564-3261337(区卫健委)
0564-5150510(区人社局)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2021年3月25日
附件下载:
文章来源: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政府
上一条: 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