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亳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时间:2021-03-24
根据医院发展及工作需要,亳州市妇幼保健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急需紧缺型人才13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根据工作需要,计划招聘急需紧缺型人才13名,具体招聘人数和条件见《2021年亳州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急需紧缺型人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本次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且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7.年龄要求:以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35周岁以下为1985年3月及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为1980年3月及以后出生,45周岁以下为1975年3月及以后出生,50周岁以下为1970年3月及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包括在读研究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信息、报名和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资格复审及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的有关信息通过亳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亳州市妇幼保健院官网和微信公众号发布。
(二)报名和资格审核
1.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
报名地址:亳州市妇幼保健院人事科(亳州市香蒲路与老君大道交叉口东侧),咨询电话:0558-5335358、5625360。
(2)网络报名
为方便外地考生,开通简易网络报名方式,网络报名具体事宜请参阅《2021年亳州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急需紧缺型人才网络报名须知》(附件2)。
2.报名时间
(1)现场报名时间为:2021年3月30日至4月13日(工作日期间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逾期不再补报;
(2)网络报名时间为:2021年3月30日00:00至4月13日24:00,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逾期不接受网络报名。
3.报名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报名前,应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康码”。
现场报名时,考生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证件)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报考人员阅知并签署《诚信承诺书》,按要求如实、正确填写《2021年亳州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急需紧缺型人才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3),同时提供近期正面免冠小二寸彩色照片3张,报名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现场审查。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按现行规定的收费标准(每人80元)缴纳面试费用。
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本次考试不设置开考比例。
(三)面试
面试采取专业化技能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及适应工作的能力。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65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资格复审与考察环节,副高及以上职称(不含农村和城镇基层)报考人员面试分数达到65分直接进入体检、资格复审与考察环节。
面试成绩将在亳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和亳州市妇幼保健院官网公布。
(四)体检、资格复审和考察
体检、资格复审和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按体检、资格复审、考察的顺序进行。体检工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健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执行。
资格复审工作根据聘用岗位的要求,考生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二级医疗机构(或县区级及以上妇幼保健机构)工作经验证明材料:单位工作证明、工资表或参保证明、日常工作痕迹证明(根据岗位要求年限提供)等。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全面、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对体检、资格复审和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在亳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亳州市妇幼保健院官网和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岗位代码、准考证号码、毕业院校等内容,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医院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新进员工均实行聘用制,待遇参照医院同类人员执行,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工资待遇与医院面议协商。
五、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亳州市妇幼保健院负责解释。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教材、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咨询电话:0558-5335358、5625360(亳州市妇幼保健院人事科)
六、监督
为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市纪委监委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对招聘工作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58—5608752。
七、其他
相关招聘工作信息,在亳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亳州市妇幼保健院官网和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请报考人员登录查询。
附件下载:
文章来源:亳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