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宣城市中心医院发布时间:2021-03-23
根据宣城市中心医院医疗事业发展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体招聘事宜如下:
一、招聘岗位
岗位代码 | 科室 | 学科 | 学历 | 名额 | 备 注 |
202101 | 妇产科 | 妇产科学及相关学科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1 | 35周岁及以下 |
202102 | 重症医学科 | 临床医学及相关学科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1 | 35周岁及以下 |
202103 | 麻醉科 | 麻醉科或临床医学及相关学科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1 | 35周岁及以下 |
202104 | 呼吸内科 | 呼吸病学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1 | 35周岁及以下 |
202105 | 心血管内科 | 心血管病学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2 | 35周岁及以下 |
202106 | 肾内科 | 肾脏病学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1 | 35周岁及以下 |
202107 | 内分泌 | 内分泌学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1 | 35周岁及以下 |
202108 | 消化内科 | 消化科病学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1 | 35周岁及以下 |
202109 | 神经内科 | 神经病学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1 | 35周岁及以下 |
202110 | 泌尿外科 | 泌尿外科学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1 | 35周岁及以下 |
202111 | 儿科 | 儿科学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1 | 35周岁及以下 |
202112 | 肿瘤内科 | 肿瘤学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1 | 35周岁及以下 |
202113 | 新生儿科 | 儿科学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1 | 35周岁及以下 |
202114 | 检验科 | 医学检验诊断学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1 | 35周岁及以下 |
202115 | 病理科 | 病理学及相关学科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1 | 35周岁及以下 |
202116 | 超声医学科 | 超声诊断学及相关学科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1 | 35周岁及以下 |
202117 | 普外科 | 外科学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2 | 35周岁及以下 |
202118 | 影像科 | 医学影像学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1 | 35周岁及以下 |
202119 | 急诊科 | 临床医学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2 | 应届生;或历届生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 |
202120 | 急诊科 | 临床医学 | 大专及以上 | 2 |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 |
202121 | 泌尿外科 | 临床医学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1 | 应届生;或历届生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 |
202122 | 重症医学科 | 临床医学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2 | 应届生;或历届生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 |
202123 | 神经内科 | 临床医学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1 | 应届生;或历届生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 |
202124 | 消化内科 | 临床医学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2 | 应届生;或历届生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 |
202125 | 内分泌科 | 临床医学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3 | 肾内科2名、风湿免疫科1人。应届生;或历届生有执业医师资格证,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 |
202126 | 康复科 | 康复治疗学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2 | 应届生;或历届生有执业医师资格证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 |
202127 | 病理科 | 病理学及相关学科(临床、中医临床、检验等 ) |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 2 | 应届生;或历届生具有执业资格证,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 |
202128 | 检验科 | 医学检验及医学检验技术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1 | 应届生;或历届生具有执业资格证,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 |
202129 | 超声医学科 | 医学影像学或临床医学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2 | 应届生;或历届生具有执业资格证,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 |
202130 | 精神科 | 医学心理学及临床医学相关学科 |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 1 | 应届生;或历届生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有中级以上职称,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 |
202131 | 护理 | 护理学 |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高中起点) | 25 | 应届生;或历届生具有护士执业证和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工作经历。大专学历需在25周岁及以下,本科学历需在28周岁及以下。 |
202132 | 设备科 | 生物医学工程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1 | 30周岁及以下 |
202133 | 防保科 | 预防医学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1 | 30周岁及以下 |
二、高层次引进岗位
序号 | 科室 | 专业 | 学历、职称 | 名额 | 备 注 |
1 | 临床医技科室 | 血液科、风湿免疫科、康复医学科、皮肤科、全科医学科等 | 各专业高级职称 | 10 | 副高45周岁及以下,正高50周岁及以下。 |
说明:高层次引进岗位和研究生计划全年有效。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热爱祖国,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四)专业及学历学位条件(以毕业证和学位证为准)符合招聘岗位要求,国家认可的香港、澳门或国外大学相近专业也可报考,在2021年12月31日前必须取得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经教育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则上本科和硕士阶段专业一致或相近;
(五)岗位具体条件详见招聘计划中各岗位要求;
(六)身体条件符合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
(七)本次招聘岗位条件中的应届生包括2020年和2021年毕业生;
(八)年龄条件:“25周岁及以下”要求1996年3月22日后出生;“28周岁及以下”要求1993年3月22日后出生;“30周岁及以下”要求1991年3月22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要求1986年3月22日后出生;“45周岁及以下”要求1976年3月22日后出生;“50周岁及以下”要求1971年3月22日后出生。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名和资格审核
(一)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形式,不接受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2021年3月29日8:00至2021年4月4日17:00。
(三)报名办法和资格审查:进入宣城市中心医院官网人才招聘板块规范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并按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成PDF或JPG格式文件)。
证明材料包括:
(1)有效居民身份证(二代)正反面;
(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2021年毕业生需提供毕业推荐表或学校证明原件);
(3)历届生需提供相关岗位的执业证和资格证;
(4)报考202131护理岗位需提供高中毕业证,历届生需提供正在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工作证明(或该院的社保缴纳证明);
(四)准考证打印时间:2021年4月6日0:00至2021年4月7日24:00。
(五)注意事项:报考人员报名时,应认真阅读《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附件1),下载并填写《考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附件2),如实填报信息,考试当天携带。应聘人员应对本人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五、考试考核
全日制大专及本科均采取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研究生和高级职称采取直接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主要根据岗位专业学科相关内容,考查应聘人员的专业素质、专业知识水平和实际运用能力等,时间90分钟/科,满分100分。
(2)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上信息为准。
(3)采取标准化试卷和答题卡,请考生自行携带2B铅笔、橡皮。考试结束即标准化阅卷,请考生于当天20:00后,登陆宣城市中心医院网站公告查询成绩和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4)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3(护理岗位1: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二)面试
(1)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综合素质,沟通能力,临场反应和报考岗位专业知识等,满分100分,时间5-10分钟/人。
(2)设立面试考官组,考官不少于7人,考官组指定考核组长,由组长组织实施面试。面试按以下程序操作:①在面试前对考生说明注意事项,考生到场后不得随意离开,面试结束前不能和其他人联系;②收取考生手机集中放置;③考生抽签决定顺序,在面试时向考核组专家说明自己的抽签号;④结束后,考核专家对面试进行独立无讨论打分,分别去掉一个最低分一个最高分计算平均成绩作为考生面试最终成绩。现场告知考生面试成绩,并返还手机。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成绩合成
(1)应聘人员最终成绩以笔试分、面试分按各占50%合成确定,上述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按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 1:1 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2)采取直接面试的岗位,应聘人员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 1:1 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3)当某岗位实到人数少于或等于该招聘岗位计划数时,考生面试控制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不予录用。
六、体检与考察
(1)体检工作按《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拟聘人员须在本院体检,如体检不合格医院将按国家有关规定不予聘用。
(2)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3)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审核基本材料、面谈、原单位或学校出具表现证明等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七、公示
公开招聘结果在医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在体检、考察、公示等后续环节中,对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有异议经查实者、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的,在同岗位或同学科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原则上递补不超过两次。
八、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者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相关程序签订协议。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1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等材料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规定时间内入职报到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新进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转为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联系电话:0563-2026101 联系人:罗老师
监督电话:0563-2026006
宣城市中心医院
2021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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