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天津医科大学肿瘤医院发布时间:2021-03-22
参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本单位人员需求实际情况,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者技能;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和专业要求见“附件.天津医科大学肿瘤医院二〇二一年人事代理制岗位招聘计划”。
三、报名方式
(一)报名
本方案于2021年3月19日在天津医科大学肿瘤医院官网发布后,开始接受报名。
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者请将个人简历和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天津医科大学肿瘤医院人事处指定邮箱。邮件主题格式为“姓名+代理制+应聘岗位+学历层次+毕业院校”。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二)资格初审
天津医科大学肿瘤医院人事处会同用人部门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的主要标准为已经发布的岗位招聘条件,请应聘人员务必保证提交的报名资料真实、准确。
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将失去进入后续环节的资格。凡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条件者恕不另行告知。
四、有关事项说明
1.报考人员提供的应聘材料应真实可靠。对在招聘各个环节中发现弄虚作假或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符合者,将取消应聘及录用资格。
2.应聘人员应于公示到期之日起3个月内办结相应手续并到医院报到,并于报到后30日内签订劳动合同。未经天津医科大学肿瘤医院同意,逾期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3.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及防疫政策要求,如遇突发情况,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调整信息将在我院官网发布,请广大应聘人员理解,并及时关注最新信息。
天津医科大学肿瘤医院
人事处
2021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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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天津医科大学肿瘤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