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广州市人社局发布时间:2021-03-22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2005年第6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2009年第139号)、《中共广州市委组织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发〔2013〕108号)和《广州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问答(一)》(穗人社发〔2010〕128号)等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广州市红十字会医院直属机构广州市创伤外科研究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广州市创伤外科研究所是专门从事骨科和烧伤整形外科等领域的基础应用研究的科研单位,为广东省内唯一的同时具有基础与临床、以创伤和修复为主攻方向的研究所。具有“基础与临床紧密结合,研究和应用互相促进、共同发展”的鲜明特色,是广东省生物医学创新平台首批立项建设单位、广州市创伤与康复重点实验室建设单位。
在骨科研究方面,长期开展骨与关节损伤修复、运动创伤、脊髓损伤的系列研究,其中胶原蛋白系列的研发、关节损伤修复再生医学相关的软骨细胞和间充质干细胞研究、硬组织制备与新骨形成的量化评估、CLSM与细胞微结构成像技术等特色研究等齐身国际先进水平。在脊髓损伤后局部内环境变化、脊髓损伤后内源性干细胞增殖定向分化、椎间盘退变后微环境变化调控等方面均有所突破。2012年来已承担并完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广东省科技厅、广州市科技攻关及广州市医药卫生科技重点项目等研究课题多个。近年来在SCI杂志上发表论文多篇;获广东省科技进步奖、广东省医学科技奖多项;近年来申报了国家发明专利4项,已获得3项受权。
在烧伤基础研究方面,坚持基础研究与临床治疗紧密结合的研究模式,以预防创伤并发症发生和提高愈合质量为指导思想,以解决降低严重创伤死亡和并发症为研究目标,提出预防和早期治疗烧伤后创伤并发症,以及促进损伤组织实现结构和功能重建的新措施,使严重创伤的治疗水平取得新突破,从而使我省烧伤研究居国内先进水平。
近年来,所内承担了一系列的关于“严重创(烧)伤救治与损伤组织修复的研究”的国家级、省部级和市厅级十多项科研课题。建立了一系列与“严重创(烧)伤救治与损伤组织修复的研究”有关的实验手段和方法,构建了细胞生物学、分子生物学等研究的技术平台,形成了“严重创(烧)伤救治与损伤组织修复的研究”的系列性和规模性优势。
广州市创伤外科研究所同时承担全院包括骨科、烧伤科、普外科、心内科、康复科、急诊科、耳鼻喉科等多个科室的博士及硕士研究生培养任务,所内配备激光共聚焦显微镜、体视显微镜、硬组织切片机、拉力测试机、高速离心机等,所内有独立SPF级动物实验室及普通动物饲养房手术室等,能够完成常规及多数科研研究,担负医院实验公共平台的作用。
二、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招聘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见附件1);
(6)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
(2)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被有关部门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3)近五年内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被依法依规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它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报名截止日。
(二)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和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报考人员应认真对照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附件1中的招聘人员类型、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和附件1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
招聘人员类型分为2021年毕业生、非2021年毕业的往届生及不限。
2021年毕业生是指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非2021年毕业的往届生是指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不限是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
招聘专业代码按照附件2中《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须在报名前提供毕业证书和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报考。
资格条件中对工作年限有要求的,必须提供相关材料(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等,不含在校生实习、创业经历)。2014年12月前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经历可不提供社保缴纳记录。
(三)年龄要求
1.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50周岁以下;
2.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
上述学历学位在国(境)外取得的,要求同时出具教育部认证材料。
招聘条件中所涉及的年龄、工作经历年限等时间点的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
应聘者在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网址:https://www.qgsydw.com),网上报名栏--选择“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广州市红十字会医院直属机构广州市创伤外科研究所2021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公告”进行报名,并按网上提示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相关材料。
(二)报名时间
2021年4月2日上午9时至2021年4月7日下午17时。
(三)报名要求
1.每位报考者只可报考一个岗位。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3.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须提交毕业证书和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同意后可申请报考。
4.报名需上传附件:
(1)身份证;
(2)户口簿(首页+个人页);
(3)毕业证、学位证(2021年应届毕业生上传课程成绩单、就业推荐表代替);
(4)报名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证件。
以上相关材料均要求原件彩色清晰扫描件上传。
(四)资格初审
报名截止后,广州市红十字会医院在网上对报考者资格条件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进入招聘考试程序。能否通过审核,在报名系统直接反馈,不另行通知。
(五)准考证打印时间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应于2021年4月23日上午9时起登录原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21年4月23日上午9:00时至4月24日24:00时止,过期不打印准考证造成无法考试的后果自负。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身份证,证件不齐的,不得参加考试。
四、考试方式和内容
本次招聘博士研究生人员免笔试,在面试前将对面试对象进行应聘资格复审,以通过资格复审的实有人数参加面试。面试分数为总成绩,总成绩采用百分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主要形式为面谈,包括测试应聘人员相应岗位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工作技能、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沟通协作精神、心理素质、仪表气质等。
(一)资格复审
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通过资格复审的,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将不安排其参加面试。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所需提供资料将另行通知。
(二)面试安排
1.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根据岗位需求,面试形式为面谈。
3.面试成绩达到70分或以上才能进入下一环节,未有面试合格人选的招聘岗位,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4.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宣布,并由考生签名确认。
5.总成绩同分处理原则:若出现总成绩同分的,则另行增加专业能力测试,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生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
体检按照《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体检在广州地区指定医院进行,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确定并另行通知,所需经费由招聘单位负责。
因考生个人原因,在面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未完成体检的,视同本人放弃聘用机会,法律法规另行规定的除外。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
考察按照《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可在同一岗位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人选。
六、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可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一)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
(二)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四)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五)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八、聘用及待遇
(一)由用人事业单位与批准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二)获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内人员,工资待遇执行广州市事业单位工资政策。
九、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
(二)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2021年毕业生应承诺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否则单位有权作出进一步处理。
(四)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五)为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考生须在录用后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十、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的,应聘人员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将及时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
应聘人员应持“穗康码”或“粤康码”蓝码或绿码并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参加考试、体检等程序;考前 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和国(境)外旅居史但无相关症状的考生,需提供考前 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应聘人员需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参加考试。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
本公告由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0-34403827,举报(投诉)或监督电话:020-34403826、020-87302871。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3月19日
附件下载: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广州市红十字会医院直属机构广州市创伤外科研究所2021年第一次公开招聘职位表》.xls
文章来源:广州市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