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大庆市第三医院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工作方案

发布单位:大庆市第三医院发布时间:2021-03-04

一、 指导思想 

根据医院工作需要,坚持以服务社会为宗旨,本着“因需设岗、精简高效、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工作思路,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招聘临时用工。

二、用工形式和招聘岗位、数量

(一)用工形式:编制外用工。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精神科医生2名,心电医生1名,B超医生1名,CT医生1名。

三、招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医院的决定。

(二)身体健康,能胜任本岗位工作。

(三)符合岗位所需的能力条件,熟悉本岗位的技术标准和规范。

(四)报名精神科医生需具有第一学历本科,精神医学专业或临床医学专业;性别不限,年龄40周岁以下;已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同等条件下学历高者及具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者优先。 报名心电医生需具有第一学历本科,临床医学专业;性别不限,年龄40周岁以下;已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同等条件下学历高者及具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者优先。 报名B超、CT医生需具有第一学历本科,医学影像专业;性别不限,年龄40周岁以下;已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同等条件下学历高者及具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者优先。 (五)严格履行岗位职责,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勤奋工作,有主人翁责任感,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材料: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身份证和户口原件、复印件(各1份);

4、2寸免冠照片1张。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1年3月3日-2021年3月9日15:00截止;

2、报名地点:人事科办公室;

3、咨询电话:0459-8897011。

(三)资格审查:严格按照报名条件和岗位的资质要求对报名人员基本情况进行审查,合格者方可报名。

(四)考试及面试 具体考试及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经考试及面试、体检合格者,在医院试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与医院签订《临时用工劳动合同》。

五、岗位相关待遇 试用期3个月,本科学历工资税前2229元/月,硕士研究生学历工资税前3192元/月,缴纳五险,试用期满通过考核取得相应处方权后,参公管理。

六、组织领导

 (一)招聘编制外用工领导小组 组长:赵希武  庄永志 副组长:张洪文 成员:  张 伟  王铁夫  孙大伟  彭龙颜  毛成杰  林 洁 

(二)招聘临时用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组长:张洪文(兼) 成员:吴亚楠 郭广林 孙霞 王维国 张晗祥 

(三)招聘临时用工监督小组 组长:林洁 成员:张世海

文章来源:大庆市第三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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