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福建省立医院发布时间:2021-03-02
因工作需要,我院拟招聘编外工作人员66名,具体招聘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3.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其届别认定以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年份为准。
4.往届毕业生毕业证等各项证书或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2021届毕业生毕业证等各项证书或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31日。
二、招聘岗位
序号 | 岗位 名称 | 招聘 | 学历、学位 | 专业 | 其他要求 |
BW-002 | 临床护理 | 60 | 大专及以上 | 护理学类 | 1、2019、2020、2021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2、2019、2020届毕业生须取得护士执业证书; 3、具有三级医院护理实习或护理工作经历。 |
BW-003 | 呼吸内镜室 技师 | 1 |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 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医学影像技术、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 1、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2、30周岁及以下(1991年3月2日及以后出生);3、具有相关工作经历或取得相关证书者优先。 |
BW-004 | 肿瘤内科 放疗技师 | 1 |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 医学影像(学)、 医学影像技术、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 |
BW-005 | 康复二科 技师 | 1 |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 针灸推拿学、康复医学、康复治疗学、康复医学与理疗学 | |
BW-006 | 病理科 技师 | 1 |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 临床医学类、医学检验(技术) | |
BW-007 | 幼儿园 教师 | 1 | 大专及以上 | 学前教育(学) | 1、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2、30周岁及以下(1991年3月2日及以后出生); 3、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4、具有音乐(舞蹈)特长及音乐(舞蹈)教学经验的优先。 |
BW-008 | 设备处 职员 | 1 | 大专及以上 | 行政管理(学)、 公共事业管理、公共管理硕士 | 1、40周岁及以下(1981年3月2日及以后出生); 2、具有三级医院3年及以上设备管理工作经历。 |
三、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3月2日——2020年3月10日17:00
2.报考者请登录福建省立医院官网报名系统(网址:zhaopin.fjsl.com.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系统将于2021年3月2日下午15:00开通,无需现场提交纸质版报名材料。报考者应对填写的信息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取消应聘资格。本次报名不收取考务费。
3.报考者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具体考试、考核、资格复审信息等相关事项请及时关注福建省立医院网(网址:www.fjsl.com.cn),不再另行通知,敬请及时关注。
四、考试和资格复审
1.序号BW-003至BW-006的岗位采取笔试、技能测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入面试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30%、技能测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折合计算。序号BW-002、BW-007、BW-008的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入面试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折合计算。笔试、技能测试、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2. 序号BW-003至BW-006的岗位按笔试成绩和技能测试成绩的合计总分从高至低以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序号BW-002的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至低以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6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序号BW-007、BW-008的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至低以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笔试缺考的考生不得参加技能测试及面试。笔试缺考的考生不得参加技能测试及面试。所有岗位面试合格线均为70分。
3.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若暂时无法提供的,经我院人力资源处同意后最迟延至体检前提交;报考者应对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如不符合岗位条件和要求的,一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复审材料包括: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3)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我院人力资源处同意后最迟可延至体检前提交;
(4)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或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复印件。
五、联系方式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秘书横巷省立公寓办公楼3层人力资源处
联系电 话:0591—88216070,联系人:宋老师
六、聘用及待遇
拟聘人选与医院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享受医院规定的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相应的工资标准、福利待遇,办理相应社会保险、公积金。
福建省立医院
2021年3月2日
文章来源:福建省立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