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东胜区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1-03-02
为解决东胜区卫健系统、教体系统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短缺问题,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医疗服务和学校卫生保健需求,经东胜区委、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招考和引进部分专业技术人员115人,具体招考工作安排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招考人员
1.医(技)师、药师、会计、法律岗位要求国家统招普通高等类院校专业对口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护理、校医要求国家统招普通高等类院校专业对口的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2.医(技)师、药师岗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2月26日之后出生),部分岗位如有中级以上职称,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81年2月26日之后出生);会计、法律、护理岗位要求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1年2月26日之后出生);校医岗位要求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2月26日之后出生),在东胜区公办学校、幼儿园临聘3年以上,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81年2月26日之后出生)。
3.护理岗位要求鄂尔多斯户籍(取得时间要求为公告发布之日前),其他岗位不限户籍。
4.身体健康(正式上岗前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
以上招考条件中,卫健系统临床医师岗位无医师资格证书的,从应聘之日起3年内取得相关资格证书的予以继续聘用,否则予以解聘;校医岗位2021年应届生要求在工作2年内取得医师资格证书的予以继续聘用,否则予以解聘。
(二)引进人员
1.东胜区人民医院引进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要求为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6年2月26日之后出生),户籍不限,持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在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有5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2.东胜区妇幼保健院引进临床学科带头人岗位要求为副高及以上职称,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71年2月26日之后出生),在二甲及以上综合医院有5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引进临床医师岗位要求为中级及以上职称,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71年2月26日之后出生),能够独立开展临床工作。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2021应届毕业生除外);现役军人;鄂尔多斯市其他旗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类公开招考和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考岗位、数量及专业条件要求
详见附件:
三、招考待遇
(一)本次招考的人员试用期为一年,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给予正式聘用,享受东胜区事业单位同等条件工作人员同等待遇。
(二)招考及引进人员合同服务期最低为五年,五年内内不得脱产考研、辞职、离岗创业或调离东胜区卫健系统或教体系统。
(三)引进人员工龄、职称、工资按相关政策执行。
四、招考程序
(一)发布招考公告:2021年2月26日。
(二)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1年3月3日8:00至3月6日17:00;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3月3日8:30至3月7日12:00。
2.报考的人员直接登陆东胜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 http://www.ds.gov.cn/(点击“东胜区卫健系统招聘考试”栏目报名入口)进行报名。
3.报名时,报考人员须在网上签署《参加东胜区2021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考诚信承诺书》,否则不接受报名。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考公告和《东胜区2021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需求表》中的信息,仔细鉴别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确认是否成功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务必牢记;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所使用的证件须一致;报考人员须对网上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进行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报考者须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高中及以上学历的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专业等),报考引进岗位人员简历中另须写明工作经历和所获得的专业技术职称情况。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提交报名表(特别提醒报考人员:所有报考信息提交并成功确认后将无法进行修改,确因个人信息有误需修改的,由报考人员本人与招考单位联系进行修改),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4.招考工作人员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提出审查意见,因不符合报考条件或信息不完整而未通过审核的人员,请及时关注审核意见,避免重复提交(每人最多可提交三次),因考生未及时关注审核意见而造成报名不成功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报考人员对《东胜区2021年公开招考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需求表》中的学科、专业、学历等条件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有疑问时,请电话咨询: 13121440802。
5.报考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请于资格初审截止日期前自行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并妥善保管,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
(三)笔试
1.笔试时间:2021年3月14日9:00-11:30。
2.笔试地点:以准考证打印地点为准。
3.报考人员应于3月11日8:30至3月13日15:00登录报名网址打印准考证(笔试和面试都用此准考证),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凭准考证、身份证参加笔试。
4.笔试内容为所报专业相关学科知识。采取闭卷形式,总分100分;笔试试卷统一使用汉语试卷并用汉语作答,同一试卷用两种及以上文字作答按零分处理。
5.同一岗位招考计划数与报考人数比例达到1:3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调整、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考计划数。
6.政策性加分
根据有关规定,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的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东胜区户籍(取得时间截止本公告发布前)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2分,同时符合以上两种加分情况的,累加计算。
笔试成绩的计算方法:
笔试成绩=卷面成绩+政策性加分
7.由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考试情况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东胜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笔试成绩由考生自行登陆报名系统查询。
8.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中间有弃权的,按成绩排名依次递补。最低合格线以下的人员不再递补,末位出现成绩并列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
引进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无需参加笔试,直接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后参加面试。
(四)资格复审
1. 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须携带《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加盖院校公章的在校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研究生另需提供本科、研究生毕业证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原件及复印件。引进人员的资格复审除需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所在医院等级证明及工作经历证明。
2.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和资格复审不合格人员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出现空缺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分组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统一组织进行面试,护理岗位专业技术人员由面试和技能操作两部分组成,满分均为100分,各占总成绩的20%;其他岗位专业技术人员只参加面试,满分为100分。
面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专业知识技能,综合分析问题的能力、语言表达与应变能力,时间为8分钟。护理岗位技能测试主要测试实际动手操作能力,时间为10分钟。
3.进入面试的考生,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准时到达面试地点进行抽签,迟到30分钟视为自动放弃。不得携带任何参考资料、纸张及通讯工具,不允许向考官表述姓名、准考证号等个人信息,否则将取消面试资格。
4.总成绩计算,护理岗位专业技术人员:按笔试占60%,面试占20%,技能操作占20%的比例加权计算总成绩,即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20%+技能操作×20%。
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按笔试占60%,面试占40%的比例加权计算总成绩,即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六)结果公布
1.由招考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情况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以面试成绩高低排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2.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将在东胜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布。
(七)体检和考察
进入体检考察人员须携带本人人事档案到东胜区联邦大厦B座14楼1415报到,参加入职体检和考察,因个人原因未能按时报到的由本人承担一切后果。体检和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以及国家关于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执行。
若毕业生未能按期毕业、未能取得毕业证书,或因违纪等受到学校处分或行政处罚的就业协议自动终止,用人单位不承担违约责任。
(八)公示和聘用
1.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东胜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
2.拟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招考疫情防控要求
请考生在考试前14天尽量不要到有疫情风险的地区出行,笔试、面试开考时必须携带健康码和行程码绿码(彩印到一张A4纸上)进入考场参加考试,非绿码人员需按照疫情防控指挥部的要求,提供考前14日内核酸检测报告,凭检测结果进入考场。进入考场时需按照防控工作人员要求配带好口罩,进行体温检测后有序进入。
六、其它
1.本次招考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2.公开招考期间有关成绩公布、信息发布等事宜,将在东胜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ds.gov.cn/)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登陆网站查询。
3.建立考试诚信档案。考生要慎重选择报考岗位,对报名但不按流程要求参加考试或不符合条件练考的考生,记入诚信档案。
4.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考录工作全过程,在招考任何阶段及试用期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应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的,一经查实后,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5.招考录用后,考生放弃或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取消录用资格导致岗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其中考录后放弃的考生将记入诚信档案。
七、本方案由东胜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报名初审复审咨询电话:13121440802
东胜区卫生健康委员会:0477-8120802
东胜区教育体育局:0477-8380731
东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477-8380702
附件:
附件下载:
2021年东胜区招考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需求表(引进)yl.xls
文章来源:东胜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