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遂宁市中心医院发布时间:2021-02-18
为优化我院护理人才队伍结构,满足临床工作需要,经医院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护理专业技术人员若干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有良好的社会公德,热爱护理工作。
2.身体健康,五官端庄,女性身高158cm以上,男性身高165cm以上,年龄28周岁以下(1993年2月10日及以后出生)。
3.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及以上学历,护理学专业。
4.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二)其他条件(符合以下三项之一者均可)
1.2021年应届毕业生。
2.在三级医院从事临床护理工作满1年并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书》者。
3.通过省级临床护士规范化培训取得相应护士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和《护士执业资格证书》者。
二、报名须知
(一)提交材料
1.《遂宁市中心医院应聘人员基本信息登记表》(下载)。
2.个人简历。
3.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4.往届毕业生: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自行在学信网注册并打印)、护士执业资格证书、有“三级综合医院”工作经历者需提供原工作单位出具的证明、通过省级临床护士规范化培训者需提供相应护士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5.2021年应届毕业生: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籍在线认证报告(自行在学信网打印)。
注:2~5项材料均需以PDF格式进行上传。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请将报名所需材料发至邮箱sns120hr@163.com,材料标题格式“应聘岗位-姓名”(例:非在编护理-张三)。
(三)报名时间:2021年2月10日~3月16日。
三、现场资格审核
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请关注我院官网通知公告栏信息。
四、考试、体检和录用
(一)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主要针对个人综合素质测评、专业知识及技能操作等方面进行考核;采取笔试、面试及心理测试的方式进行考核。笔试及面试成绩按照各占50%的比例计入考核成绩;心理测试于资格审查当天进行,费用自理。
(二)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排名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由我院体检中心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2021年应届毕业生于毕业后进行体检,具体时间以医院通知为准。
(三)录用
1.往届毕业生:体检合格者被医院预录取,签订意向性协议;正式到岗后与医院签订劳动合同。
2.2021年应届毕业生:与医院签订三方协议,需在2021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和护士执业资格证(或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否则医院将不予录用;待体检合格且正式到岗后与医院签订劳动合同。
3.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者应保证报名材料真实可信,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在招聘工作任何环节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五、待遇
本次招聘系我院自主招聘,录用人员无事业编制,其福利待遇按照《遂宁市中心医院非在编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联系电话:0825-2292073 联系人:王老师、吕老师
遂宁市中心医院
2021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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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遂宁市中心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