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德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发布时间:2021-02-06
德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是一所集医疗、预防、康复保健、急诊急救、医学科研为一体的三级公立医院。为满足医院学科建设及紧缺实用型人才队伍建设需求,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有关要求,我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备案制实用型人才52名,给予编制备案身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附件1);
(五)报考专业技术初级岗位的人员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5年2月19日以后出生),报考专业技术中级岗位的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0年2月19日以后出生);报考专业技术高级岗位的人员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1970年2月19日以后出生)。
本次招聘中的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中,由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并于当年毕业的学生。
本次招聘中的择业期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2019年、2020年)内未就业,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应聘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除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学历证、学位证可提供学校出具的证明,住培合格证书可提供参加住培证明之外,招聘岗位要求的所有资格、资质及证书(含海外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住培合格证书),应聘人员均须于2021年2月19日之前取得。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以及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回避情形的岗位。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21年2月19日为截止时间。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
报名网址:http://www.dzsey.com(德州市第二人民医院网站)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2月19日9:00— 2月26日16:00
查询时间:2021年2月19日11:00—2月27日16:00
报名人员登录德州市第二人民医院网站(www.dzsey.com)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资格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2.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1年2月19日11:00—2月27日16:00
医院负责资格审核,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对具备报考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报考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报考者补充。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医院应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以备资格审查时使用。网上报名期间,公布的咨询电话将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
鉴于参考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一些旧专业、新兴学科、国外学科等,请应聘人员及时查阅现行专业目录,核实是否属于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如不属于现行专业目录中的专业,且为招聘岗位专业条件设置的近似专业,可联系医院人力资源部,并提供相应的主干学习课程等证明材料。医院将根据招聘岗位的履职需要,认定是否属于近似专业。
应聘人员在待审核期满后至查询截止时间前登录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下载打印《2021年德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实用型人才报名登记表》、《2021年德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实用型人才诚信承诺书》(参加笔试、面试时使用)。
报名结束后,招聘初级硕士研究生岗位及中级、高级岗位的,按照符合报考条件通过资格审核的报名实有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对报名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3倍的初级本科岗位,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拟进入医院面试人员名单确定之后,由医院人力资源部对照岗位条件进行资格审核,确认审核结果。
现场审核时间: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和上级部门相关要求,将提前在报名网站予以公告。
拟进入面试的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医院人力资源部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021年德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实用型人才报名登记表》、《2021年德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实用型人才诚信承诺书》。相关证明材料包括:
1.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二代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等,2021年定向、委培毕业生还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
2.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和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二代身份证,在职人员还应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附加2)。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招聘简章》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资格。符合报考条件的,按实有人数确定参加面试。
医院人力资源部还应审查应聘人员的应聘回避情况。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初级硕士研究生岗位及中级、高级岗位只面试。初级本科岗位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1.考试参加人员为应聘初级本科岗位人员,考试内容为卫生专业技术知识。
2.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3.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4.笔试及准考证打印时间: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和上级部门相关要求,将提前在报名网站予以公告。
5.考试地点及要求见准考证。
(二)面试
1.面试为卫生专业技术面试。
2.初级硕士研究生岗位及中级、高级岗位,按照符合报考条件且通过资格审核的报名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员。
3.初级本科岗位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岗位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达不到1:3招聘比例的,按实有笔试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4.参加面试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仍未提交有关审查材料的则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初级本科岗位因自动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面试划定最低合格线,考生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6.面试及准考证打印时间: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和上级部门相关要求,将提前在报名网站予以公告。
7.考试地点及要求见准考证。
(三)总成绩及岗位排名的确定
全部考试结束后,初级硕士研究生岗位及中级、高级岗位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初级本科岗位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
初级硕士研究生岗位及中级、高级岗位:如果同一招聘岗位出现总成绩同分者采取增加专业测试的方式确定考察人选。
初级本科岗位:如果出现总成绩同分者采取新冠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和社区工作者、笔试成绩、学历层次高者依次优先的办法确定考察人选,以上条件仍相同者采取增加专业测试的方式予以确定。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考察、体检资格造成的空缺,根据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一)考察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办理聘用手续。
(二)体检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资格。未经医院同意,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1次,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医院级别不低于原体检医院。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五、公示和聘用
考察和体检及其他资格等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德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德州市第二人医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医院为其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其中,2021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需在2021年7月底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后,方可签订聘用合同。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受聘人员在工作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医院工作制度,服从医院安排。
六、纪律与监督
要严肃招聘工作纪律,严格按程序进行,招聘信息将及时在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德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德州市第二人医院网站进行公布,做到程序公开,信息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招聘规定以及被实名举报查实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授权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有关招聘事项信息通过德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德州市第二人医院网站进行公示。应聘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期间要及时关注医院网站发布的公告信息。
八、联系方式
地 址:德州市运河经济开发区纺织大道55号。
咨询电话:0534-2488112
监督电话:0534-2622278、0534-2687084
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dzrs.gov.cn
德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dzwjw.dezhou.gov.cn
德州市第二人民医院网站:www.dzsey.com
德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2021年2月5日
附件:德州市第二人民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备案制实用型人才岗位情况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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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德州市第二人民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