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中医院2021年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单位:河北省中医院发布时间:2021-02-04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单位2021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工作需要,拟采取选聘方式招聘工作人员13名,制定选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我院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急救为一体的大型综合性省级“三级甲等”中医院。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设站单位。临床、医技科室达50多个,开设专科专病门诊50多个,开放床位数1800张,以高尚的医德、精湛的技术竭诚为患者服务。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核、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选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河北省中医院拟选聘工作人员博士13名。要求详见《河北省中医院2021年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等设置。

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或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选聘理由

我院为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设站单位,现急需相关科研领域研究人员,补充医院科研人才空缺。

五、选聘范围

普通全日制高校博士毕业生。

六、选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通过河北人社网(http://rst.hebei.gov.cn/)、河北省中医院(http://www.hbszyy.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到开设相关专业的高校或目标单位参加校园双选会、招聘会现场发布宣传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通过现场方式接收报名,符合条件者持相关证件到医院人力资源部进行现场报名。根据岗位条件要求,人力资源部对报名人员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选聘资格。

(三)测评考核 

由医院选取相关专业专家组成测评考核组,采取面试、试讲、相关专业知识答辩、专业技能操作、对其学习工作经历、主持或参与的科研课题和发表的论文论著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四)体检、考察、公示 

体检工作由河北省中医院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人力资源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五)聘用  

拟聘人选确定后,按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符合医院博士后工作站的相关条件,通过医院学术委员会评估后可办理入塼士后工作站入站手续,具体管理和待遇按博士后工作站办法执行。

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311-69095017(河北省中医院人力资源部)

监督举报电话:0311-69095036(河北省中医院纪检监察室)

本方案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联系人:李沙沙


附件下载:

附件:河北省中医院2021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xls

文章来源:河北省中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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