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灵台县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1-01-25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灵台县卫健系统事业单位一般工作人员交流调配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经用人单位申请,县卫生健康党工委会议研究,决定在全县卫健系统公立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中为县人民医院、县皇甫谧中医院、县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台镇卫生院4个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遴选临时聘用专业技术人员3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坚持控制总量、德才兼备、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试、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报考范围
全县卫健系统公立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在县卫生健康局备案或在册的临时聘用人员。
三、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爱岗敬业,品行端正,热爱所从事的专业,身体健康;
2.年龄:30周岁以下(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学历:大专及以上学历,相关专业毕业,护士岗位必须取得护士(师)资格证书,其他岗位同等条件下持有相关资格证书者优先;
4.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因违法违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査,尚未作出结论的;
(4)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具体详见《2021年灵台县城区医疗卫生单位公开遴选临时聘用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列表》。
四、方法步骤
遴选工作由县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测评、考察、调整聘用单位的程序进行。
1.报名。报名时间:2021年1月25日至27日。报考人员须持由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并盖章的《灵台县2020年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及近期免冠二寸彩色照片3张报名。报名地点:灵台县卫生健康局205办公室。
2.资格审査。县卫生健康局对报名人员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报名人员应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3.面试。通过资格审査的人员,由县卫生健康局统一组织面试。面试试题由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委托命制,主要测试医疗法律法规、专业基础、疫情防控等知识。
4.考察。依据面试测评成绩,按照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由县卫生健康局和遴选用人单位共同负责考察。考察结束后,根据综合得分,提出调整意见,汇报县卫生健康局审定。
综合成绩=面试成绩×60%+考察成绩×40%
5.调整聘用单位。依据审定结果,在县门户网站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照相关程序调整聘用单位,办理重新聘用手续。重新聘用人员与原用人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自动解除,与新用人单位重新签订聘用合同。
五、组织实施
本次遴选工作由县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局纪检组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县卫生健康局纪检组 0933-5932291
咨询电话:县卫生健康局 0933-3621812
附件:1、2021年灵台县城区医疗卫生单位公开遴选临时聘用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列表
灵台县卫生健康局
2021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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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灵台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