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太和县中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第一批)

发布单位:太和县中医院发布时间:2021-01-23

太和县中医院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急救、预防、康复、养老、健康产业为一体的全国示范中医院、全国文明单位、全国县级首家三级甲等中医院、安徽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为加强我院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医院工作需要,2021年计划招聘工作人员若干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招聘人数及岗位需求详见《太和县中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在招录范围: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具体条件

1.学历

招录的人员应具有的学历须为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本科及以上学历还须具有相应学位),专科学历不含成人学历、3+2学历;本科学历不含成人学历、自考学历。

2.毕业年限

护理专业(含助产)要求:①2021年应届本、专科毕业生,②2019、2020年历届本、专科毕业生。

3.年龄

硕士学历人员年龄不超过30周岁(30岁以下),即“1991年1月12日以后出生”;大专、本科学历人员年龄不超过25周岁(25岁以下),即“1996年1月12日以后出生”;临床医师具有中级职称或规培证者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4. 执业资格

①2021年应届本、专科护理专业(含助产)毕业生须在2021年度通过护士资格考试,否则不予录用;②2019、2020年毕业的护理专业(含助产)毕业生须持有护士执业资格证或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单。

5.其他

①护理专业报考人员须具有在三级医院(已挂牌)实习经历(不少于8个月),并提供相应实习证明或实习手册原件。

②因实际工作需要护理专业报考人员身高女护不低于158cm,男护不低于168cm。

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

报名自2021年 1月12日至2021年3月12日,逾期不予报名。

(二)报名方式:

1、高等院校毕业生供需洽谈会现场报名。

2、信函或网报:将个人简历、身份证等有关证件照片发至邮箱:thxzyyrsk@126.com,经验证合格后方能参加招聘考试。

3、联系人:刘主任,联系电话:0558—8519581。

(三)报名时需由本人提供下列材料:

应届毕业人员须提供:个人简历、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毕业生推荐表、学习阶段成绩复印件等。

历届毕业人员须提供:个人简历、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执业(或专业)资格证的原件及复印件等。

说明:我院对所有报名人员信息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聘用等资格。

四、考试

(一)符合岗位要求的硕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只进行面试。

(二)符合岗位要求的大专生、本科生学历人员进行笔试、面试,满分各为100分,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入围面试人选。笔试、面试各按50%计入总成绩。

(三)考试相关时间及具体安排另行公告。

五、体检和考察

(一)按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若总成绩相同,笔试分数高的优先),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工作由太和县中医院组织人事室统一组织。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以及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入围体检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体检,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工作结束后,由体检单位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体检按规定收取体检费用,费用考生自理。

(二)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三)体检、考察合格的列入拟录用人员。体检、考察因自愿放弃、不合格等情形出现岗位空缺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若总成绩相同,笔试分数高的优先)。

六、公示与聘用

(一)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太和县中医院公示栏或医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

(二)正式报到时,拟聘用人员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等相关证件证书材料;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正式报到时,拟聘用人员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执业医师资格证及学信网学历(籍)信息、已签订的就业协议书等材料。2021年毕业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至2021年7月10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或原件与提供材料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新入职专业技术人员入岗培训不合格或入岗后两次未考取得相应执业资格或卫生资格的,予以解聘。

七、录用待遇

招聘人员纳入社会化用人,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医院有关规定执行。

八、监督检查

坚持招聘工作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纪违规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报名人员应诚信报考,自觉遵守考试纪律。上述人员中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一) 监督举报:0558-8583626

(二) 信息咨询:0558-8519581

上述监督举报和信息咨询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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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太和县中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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