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太湖县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1-01-18
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现面向社会紧急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具体安排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公开、竞争、择优。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5名。
三、招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工作责任心强,有良好的医德及职业素养。
(二)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及其他条件。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要求: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年龄条件”中“28周岁及以下”为“1993年 1月25日(含)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为“1986年 1月25日(含)以后出生”。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本县卫生健康系统在编在岗人员不得报考;
5、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其它情形人员;
8、在原单位最低服务年限未结束或其他不宜报考者不得报考。
四、信息平台发布
招聘公告在太湖县政府网站(http://www.thx.gov.cn)、太湖县中医院网站及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公布,笔试、面试具体时间、成绩等信息在太湖县中医院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公布。(医院网站:http://www.ahthzyy.cn/;微信公众号:thxzyy1992)。
五、招聘方式和程序
本次招聘在医院招聘工作小组领导下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
1、报名时间:从2021年 1 月25日至1 月26日( 上午8:00—11:30 下午 14:30—17:00 )
2、报名地点:太湖县中医院国医堂楼三楼会议室。
3、报名材料:
(1)报名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相关资格证、执业证(成绩合格证明或考试通过成绩单)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要求:资格证、执业证需将证件编号页与照片所在页印在同一页面,执业证如有变更记录则印在反面),近期同底免冠2寸照片2张到现场报名。
(2)报名时现场提交《太湖县中医院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报名表在中医院网站下载(见附件)。
(3)报名费80元/人。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报名须真实、准确、有效地提供报考信息,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初审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在任何环节,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2)报考人员务必提供有效的通讯方式,以便与本人联络(因通讯不畅,联系不上,视为自动放弃)。
(3)每个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和参加考试。
(4)报考人员应自觉遵守现阶段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政策要求,严格按照省、市、县疫情防控指挥部规定的相关要求落实好防控措施。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携带7日内新冠肺炎核酸阴性报告单。
5、要求:
报名人数应大于或等于招聘岗位数,报名人数小于招聘岗位数,将核减相应岗位计划。
(二)笔试
由医院统一组织实施。笔试均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均为100分。按报考岗位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进入面试)。当确认报考人数与报考岗位计划数的比例不超过3:1的按实际人数直接进入面试。
1、笔试科目:所报专业理论知识。
2、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1、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仪表举止、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沟通协调能力、思维判断能力。
3、面试方式及分值: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含)以上,方可列为体检对象。
(四)成绩
1、按笔试成绩分数的50%和面试分数的50%统计总分。考生最终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2、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和报考人员最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录取人选,最后一名如有考生最终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直接进入面试的以面试成绩为最终成绩,如面试成绩相同,则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高学历者优先;如以上原则还不能区分,加试予以确定,加试相关事宜另行通知(递补程序如遇成绩并列情况按此规定执行)
(五)体检和聘用
1、体检:体检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和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并按照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聘用:经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经资格复审合格后,在太湖县中医院网站予以公示。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医院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3、聘用后须在本院工作满三年。
六、待遇
本次招聘为医院自主招聘,录用人员缴纳社保及公积金,工资福利待遇等按照本院同类人员相关规定执行。符合编制周转池条件人员可按相关规定转入周转池编制管理。
七、纪律监督
应聘人员须提供真实报名材料。若有作假,一旦发现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解聘。
招聘工作由院纪委全程监督,接受上级纪检部门及社会的监督。
联系电话:0556-4185032 (人事科)
监督电话:0556-4185039
太湖县中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月12日
文章来源:太湖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