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含山县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1-01-12
因医院发展需要,含山县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药学专业技术人员4名,具体岗位要求详见《2021年含山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岗位所需的专业资格证书;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35周岁及以下;
“年龄”条件中的“35周岁及以下”为“1985年1月18日以后出生”。有县级及以上公立医院药房工作经验满5年或以上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就读未毕业的学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程序为: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公示和聘用等。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1月18日至1月22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含山县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综合楼四楼)。报考人员报名前,应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康码” 认真阅读《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签署“诚信承诺书”,考生需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并提供有效通信方式。
3.报名材料:(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2)本人近期正面1寸同底免冠照片3张;(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4)岗位必须的相关证件。考生需填写《含山县人民医院招聘报名表》(可自行下载),并做出书面诚信承诺。
4.资格审查:院人力资源部将会同审监等部门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核。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提供真实、准确、有效的报考信息。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和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聘用等资格。
5.开考比例:本次招聘采用直接面试的方式,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比例为1:2,达不到比例则核减相应招考岗位数。
(二)面试
1.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逻辑思维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应变能力等要素及适岗能力情况。面试总分为100分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岗位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
2.面试时间:2021年1月30日 上午8:30分开始。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请提前30分钟到达面试地点,凭本人身份证原件现场领取面试准考证)
3.面试地点:含山县人民医院门诊五楼。
(三)加分项
有县级及以上公立医院药房5年及以上工作经验(须有县级及以上公立医院的纸质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面试总分加2分。
(四)体检与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含山县人民医院组织实施
根据岗位计划数和面试成绩按1:1的比例依次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考察工作。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进行,须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集中进行。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规定申请复检。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面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五)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含山县人民医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六)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对象。试用期及见习期共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办理相应聘用手续。试用期工资待遇依照县人社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将取消聘用资格。
自见习期开始的当月,工资按同岗位同级别标准的50%发放,以后每满一年经考评考核合格后工资上浮10%,直至同岗位同级别工资标准。奖金及其他待遇均同岗同酬。
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含山县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咨询,联系电话:0555—4312453。
附件1:含山县人民医院招聘报名表.docx
附件2:
含山县人民医院
2021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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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含山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