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连云港市东方医院发布时间:2021-01-12
连云港市东方医院坐落于黄海之滨、山海相拥的美丽港城,是苏北地区唯一的涉外医院,也是徐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南京医科大学连云港临床医学院和康达学院附属医院。因医院发展需要,面向社会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学历 | 专业 | 其他条件 | 备注 |
院感科 (备案制) | 1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卫生事业管理、预防医学、医学检验 | 年龄30周岁以下(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者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
信息处 (备案制) | 1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计算机(大类)类 | 年龄30周岁以下(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者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需具有软件开发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从事医疗行业软件开发者优先。 | |
设备处 | 1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生物医学工程,电子信息工程 | 年龄30周岁以下(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者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
临床护理 | 10 |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 护理学,高级护理,涉外护理,护理 | 年龄30周岁以下(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须通过国家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具有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或三级及以上专科医院工作经验者优先。 |
二、招聘条件
1.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服从组织安排,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专业基础理论扎实,业务能力较强。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学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三、报名事项
1.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形式。将报名材料原件扫描压缩,以邮件的形式发送至lygdfyyrsc@163.com。邮件主题以“姓名+专业+招聘岗位”字样组成。邮件发送成功后,将于3天内回复,如未收到相关回复信息,请及时与我院联系确认。
2.报名时间:即日起接受报名,报名截止时间至2021年1月22日。
3.报名费:100元/人次,考试当天缴纳。
4.考试时间和地点:待定,以医院电话或短信通知为准。
四、报名材料:
1.《连云港市东方医院2021年合同制人员招聘报名表》(医院官网下载);
2.个人简历;
3.学历、学位证书及学信网学历查询报告、身份证、执业证或成绩单(临床护理岗位)、工作证明等材料。
五、资格审核
经资格审核合格后,方可参加招聘考试。
六、招聘考试
1.院感科、信息处、设备处岗位考试分技能操作、面试等环节,满分均为100分,合格线均为60分。笔试以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为主,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为1:3,如符合报名条件的人数不足1:3开考比例要求,经我院党委会研究决定是否开考后电话联系考生。笔试合格者原则上按成绩高低顺序1:3比例进入面试。技能操作、面试分别按50%、50%的权重计入总分。临床护理岗位考试分笔试、技能操作、面试等环节,满分均为100分,合格线均为60分。笔试以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为主,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为1:3,如符合报名条件的人数不足1:3开考比例要求,经我院党委会研究决定是否开考后电话联系考生。笔试合格者原则上按成绩高低顺序1:3比例进入技能操作。笔试、技能操作、面试分别按30%、30%、40%的权重计入总分。
2.招聘各阶段的具体时间、地点视疫情发展变化情况另行通知,请保持电话通畅。
3.考试由连云港市东方医院组织实施。应聘人员应携带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及相应的报名材料原件,佩戴口罩,按照医院通知时间到达考试地点,查验“苏康码”电子通行证,并测量体温,电子通行证非绿色或体温异常者不得参加考试,由于以上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
七、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八、录用
对体检合格且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九、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或涂改证件、证明,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已聘用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劳动合同。
2.应聘人员在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持通讯正常,以便招聘单位联系。若出现由于应聘人员本人原因导致错过考试等情况,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3.录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未按时报到的,不保留聘用资格。
4.招聘公告发布渠道:连云港市东方医院官网及连云港市东方医院微信公众号。
5.咨询电话:0518-80683011,80683071(人事处)。
6.监督电话:0518-80683021(纪检监察室)。
7.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连云港市东方医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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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连云港市东方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