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横县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1-01-09
为了及时补充我县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机制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2021年我县计划面向社会统一公开考试招聘一批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岁;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立志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做出贡献;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应聘人员应具备国家承认的医学及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其中护理专业、药学专业及边远乡镇(镇龙乡、平朗镇、新福镇、南乡镇、马山镇)所设岗位的学历条件可放宽至中专;
(五)横县各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含新机制人员)不列入此次招聘范围;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符合岗位所需条件人员。
三、报名和资格审核
考试报名实行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核、网上下载打印《横县2021年公开考试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现场缴费、现场领取准考证。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凡符合本简章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者,可在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gxhx.gov.cn)下载并填写《报名表》,填写好个人信息后打印一式两份,各粘贴一张近期小2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报名表》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造成现场资格审查及后续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责任。《报名表》填写信息资料虚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考试成绩。
报考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且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1.现场报名地点:横县卫生健康局人事与宣教股(地址:横县横州镇淮海路082号综合楼二楼)。
2.现场报名时间:2021年1月13日至1月15日(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3. 现场报名所需材料:报考人员需要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审查: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报名表》、相关资格证书等;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还需提供相关证书和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时间及方式
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1月13日8:00至1月17日18:00。
招聘单位依据本简章规定的岗位招聘条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并在2个自然日内提出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对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及时审核;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及时向报名者解释。资格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岗位条件的最终依据,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在招聘工作各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招聘岗位有年龄、工作经历以及相关资格要求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2021年1月13日(如:35岁及以下,为1985年1月13日以后出生;45岁及以下,为1975年1月13日以后出生)。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如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必须在2021年1月13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有相关工作经历。
(三)缴纳报名考试费及时间
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者,应按规定缴纳公共科目考试费,考试费每人100元,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
缴纳报名考试费时间:2021年1月13日8:00至1月18日18:00。
(四)开考比例
招考岗位数与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应核减招聘岗位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又确急需招聘人员的,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经横县卫生健康局(以下简称横县卫健局)审核后,以书面形式报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横县人社局)批准后方能开考。
(五)准考证领取方法及时间
已成功缴纳报名费的报考者,可到横县卫健局领取笔试准考证(具体时间以横县卫健局通知为准),报考者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考场辖区派出所出具的有效临时身份证明)和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四、考试
(一)笔试
笔试内容为医学专业及综合知识相结合,笔试时间为120分钟,总分值为100分。
1.笔试时间:2021年2月下旬,具体考试时间、场次以《准考证》为准。
2.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通知:由横县人社局、横县卫健局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和加分情况,计算考生的笔试总成绩,于2021年3月上旬在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横县人社局、横县卫健局公告栏公布。
(二)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横县人社局、横县卫健局负责按报考岗位1:3比例,根据笔试总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面试人员比例未达1:3,由横县人社局、横县卫健局按实际情况调整。
2.面试时间与地点。面试时间、面试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考生须按规定的时间要求参加面试,未能按时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时间。每个考生的面试具体时间以试卷要求为准。
4.评分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量化评分的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面试实考成绩达不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
5.面试成绩公布。每个岗位面试结束后按有关规定当场公布成绩,并于当天在考场公布所有参考人员当天的面试成绩。
五、加分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可以加分
⒈通过国家卫生部门统一组织的医学考试,取得国家执业医师资格加10分;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包括乡镇执业助理医师)、执业护士资格者加5分。
⒉医学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加5分。
⒊通过国家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初级师(药、技师级)者加10分;取得初级士(药、技士级)者加5分。
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人员,只享受1次分值最高的加分,不得重复加分,加分计入笔试总成绩。
(二)照顾加分
对少数民族报名者采取照顾加分政策,分值为3分,照顾加分计入笔试总成绩。
六、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含加分)×50%+面试成绩。
根据考生的笔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计算出考生的考试总成绩,在横县人社局及横县卫健局工作区域予以公布。
七、考察
根据岗位的面试成绩,按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由横县人社局和横县卫健局统一组织。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诚信廉洁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核。
八、体检
根据考试、考察结果择优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人选,由横县人社局指定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体检费用由报名者自付。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如体检不合格则按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人员。
九、公示和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名单。拟聘人员名单在横县人社局、横县卫健局工作区域及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若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横县人社局报横县人事调配领导小组审定通过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十、岗前培训
横县卫健局安排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
十一、相关要求
此次公开招聘人员一经聘用,即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最少三年,在此期间聘用人员提出辞职,横县卫健局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十二、纪律和监督
1.严格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规定,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保障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2.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相应资格、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并纳入横县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诚信记录。
3.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在笔试和面试环节,严防泄题、漏题、营私舞弊等现象发生。
4.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5.严格招聘工作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人社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十三、其他
(一)报考者在报考期间,应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特别提醒: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或授权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招聘无关。
(四)联系方式:
现场报名咨询电话:0771-7082786 0771-7239136
监督电话:0771-7222430 0771-72235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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