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天津市第四中心医院发布时间:2021-01-05
根据天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有关公开招聘工作的文件精神,我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和高学历人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招聘程序,通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素质;
2.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
4.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5.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应聘。
三、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分为:高层次人才岗位、博士研究生岗位。具体招聘岗位和专业要求见附件1:天津市卫健委所属天津市第四中心医院2020年度公开招聘高层次、高学历人才计划表。
四、招聘信息发布及工作程序
1.招聘岗位及对象
(1)高层次人才岗位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高层次人才,年龄不超过50周岁,外省市人才需符合天津市人才引进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博士研究生岗位
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优秀人才;外省市引进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且需符合天津市人才引进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招聘信息发布及时间
2020年12月30日,在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wsjk.tj.gov.cn)、天津卫生人才网站(www.tjwsrc.com)及我单位网站(www.tj4thch.cn)发布招聘公告和招聘计划。
3. 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0月30日下午17:00止。期间招满即止。
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
(1)网上报名:请投递至专用邮箱,邮箱地址为szxrsk11@126.com。邮件主题及附件文件名:“应聘单位名称-应聘岗位-学历/职称-姓名”。
(2)现场报名:我单位人事部门。
提交材料:
①个人简历电子版;
②身份证扫描件(PDF版,正反面在一页);
③所有学历学位证扫描件,高层次人才提供职称证扫描件(PDF版);
④其它相关材料的扫描件(PDF版)(医师类上传医师资格证和执业证扫描件)。
4. 资格审查
在考核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我单位通过邮件、短信等方式告知审查结果,经审查合格人员方可参加我单位组织的考核。
5.考核
采用直接考核的方式招聘或简化招聘程序进行招聘。直接考核的方式招聘主要考核应聘者的工作业绩、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6.体检
按照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我单位按考核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7.考察
考察由我单位组织实施,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可采取查阅档案、函调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及表现等情况。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我单位按考核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8.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核和体检、考察结果,经我单位党委集体研究决定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按有关规定在公告发布网站进行对拟聘用人员信息公示工作,公示范围与招聘公告发布范围一致。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我单位与招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并按照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我单位限定于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相关聘用手续,如因应聘人员原因不能在限定时限内完成相关聘用手续,视为自动放弃,将不予聘用。
对在报名、审核、体检、证书审验、公示及聘用等环节中发现弄虚作假或与各招聘岗位条件不符合者取消聘用资格,因此出现的进入下一环节人选空缺,按照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有关事项说明
1.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及防疫政策要求,如遇突发情况,需对上述招聘工作安排进行调整的,将在通过短信或者邮件方式将相关安排发送至考生报名时预留的手机号或电子邮箱,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
2.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予以处理。
3.单位地址:天津市河北区中山路3号
4.相关咨询电话:
招聘政策咨询(人事部门)电话:022-26249124
联系人:田老师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
监督电话:天津市卫生健康委人事处 022-23337653
附件1:天津市卫健委所属天津市第四中心医院2020年度公开招聘高层次、高学历人才计划表
天津市第四中心医院
2020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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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天津市第四中心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