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新疆医科大学发布时间:2020-12-31
为满足医院工作需要和发展需求,进一步加强医院的人才队伍建设,按照《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34人。具体公告如下:
一、医院简介
为实施健康新疆战略,应对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养老医疗需求,在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高瞻远瞩的战略决策下,在自治区党委编委、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新疆医科大学等上级主管部门的关心支持下,成立新疆医科大学第七临床医学院暨第七附属医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老年病医院,填补了我区公立省级老年病医院的空白,是推进我区健康养老、医养结合民生事业的重大举措。
我院是一所以老年病诊疗与康养并重、医养结合服务为特色,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和管理“五位一体”的省级三级综合医院。由七道湾院区和医疗康养中心(简称“金秋湾园区”)组成,一院两区统一运行。医院拥有优秀的医疗团队和先进的医疗设备,秉承以患者为中心,追求卓越医疗品质。着力打造医疗保障、康复养护、医养结合、医护培训的健康服务体系,全心全意为各族患者健康服务。
七道湾院区为医疗主体,位于水磨沟区七道湾路与红光山路交汇处,占地面积161亩,其中医疗用地面积114亩,现设置有心血管内科、神经内科、呼吸内科、消化内科、内分泌科、血液净化中心、康复医学科、普外科、骨科、肿瘤科等临床医技科室43个,拥有3.0T双梯度核磁共振、128层螺旋CT、高端心血管超声诊断系统、10人舱位高压氧治疗系统等大型医疗设备。目前一栋9.7万平方米,地下2层、地上22层的医教综合大楼正在建设中,计划于2022年投入使用,总床位数达到1500张,为全疆各族群众提供优质、高效、快捷、安全的医疗服务。
金秋湾园区为康养主体,北依喀什路东延,东邻水磨河和七道湾路,西靠奥体中心,南邻水区法院。园区占地面积229亩,距离七道湾院区1.8公里,由老年活动娱乐中心、老年康复护理中心和老年公寓居家养老中心三部分组成,总建筑面积10.35万平方米。园区将以老年人的健康需求为导向,构建医、养、康相结合的特色养老模式,从医疗护理、生活照护、康复训练、文化娱乐等方面,全方位地满足老年人的就医康养照护需求,打造高品质、老年全生命周期照护的康养园区,做新疆养老行业发展标杆和领导者。
二、招聘计划
医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紧缺岗位编制外工作人员34人(医师岗位30人、医技岗位4人)。(具体需求计划见附件1)
三、招聘岗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犯罪及其他不良记录;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政治立场坚定,服从组织安排,热爱医疗事业;
(五)具备胜任岗位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岗位所需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执业证、资格证等以及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公布的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
(八)民语言考生(民考民)须达到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等级考试(MHK)四级乙等及以上或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九)应聘者年龄需符合相应岗位要求的年龄,35岁及以下指1984年12月30日(含)以后出生的人员,其它年龄要求以此类推。
(十)招聘职位所说的博士、硕士、本科,均需获得博士、硕士及学士学位,且第一学历为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学士学位;
(十一)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
(十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高校在读博士、硕士及本年度已考取国家统招博士、硕士的人员不在此次招聘范围内;
2、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立案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4、参加“5%人才储备编制”、“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6、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0年12月30日至2021年1月11日;
(二)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考生在报名时限内将以下电子版报名材料打压缩包并以“报考岗位编码+姓名”重命名后发送至邮箱:1354430891@qq.com:
(1)身份证扫描件;
(2)初始学历至最高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各学历需同时提供: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电子版);学位网认证学位信息(电子版);
(3)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等级证书或普通话水平测试证书扫描件;
(4)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执业证、资格证等相关证件扫描件;
(5)《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扫描件。
(6)《新疆医科大学第七附属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治审核表》(附件3)扫描件。户口所在派出所意见栏:由考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考生所在单位意见栏:考生如已参加工作,由原工作单位或社区出具政治审核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暂无工作单位的由居住地所在社区出具政治审核材料。
(7)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紧缺岗位报考人员花名册 (电子版)(附件4)
2、注意事项:
(1)由新疆医科大学第七附属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相关材料、任职资格基本条件进行审查并进行政治审核。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将在新疆医科大学网站上发布。后续考核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
(2)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3)每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多报视为无效信息。
(4)应聘人员与招聘人员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岗位,可按规定调整为2:1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具有博士学历、学位或副高及以上职称的高层次人才,按自治区人社厅《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文件精神,采用绿色通道。
(5)专业参照目录:硕士及以上学历岗位参照2013年研究生招生学科及专业代码册(见附件5);本科学历岗位参照2017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6)。
五、资格审查
经审核电子版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方能到现场提交纸质版报名材料进行报名资格复审,由相关部门按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相关材料、任职资格基本条件进行审查并进行政治审查。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资格审查(含政治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在新疆医科大学官网上进行公示。
六、考试
(一)考核方式
按照自治区人社厅《关于创新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新人社发〔2017〕81号)文件精神,采取考核制方式公开招聘。考核分为:面试、试工两个环节,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面试成绩占50%,试工(含试工考核)成绩占50%。
(二)具体考核环节
1、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总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成绩在新疆医科大学官网(http://www.xjmu.edu.cn)进行公告。面试具体组织形式、时间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2、试工(含试工考核)
试工由科室考察和专业技能考核两部分组成。试工(含试工考核)满分为100分,80分为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试工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试工具体时间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试工期间需自行准备工作衣。
试工结束后,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及人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结果在新疆医科大学网站公告。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面试成绩×50%+试工成绩×50%
总成绩相同者,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总成绩最高者进入体检环节。
七、体检
新疆医科大学第七附属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由新疆医科大学第七附属医院组织实施,将在新疆医科大学网站提前三天公布体检人选、集中地点、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
新疆医科大学第七附属医院组织确定体检人选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由受检者自理。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录用资格。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新疆医科大学第七附属医院另选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
因体检放弃或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确定体检人员。
八、考察
(一)医院将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审查考核。着重考核应聘者思想政治、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
(二)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如有证书造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三)对于出现《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第六十条所述情形的,将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进入公示环节;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九、确定拟聘人员
新疆医科大学第七附属医院将按照岗位用人计划和要求确定拟录用人员。
十、公示
拟聘人员确定后,将在新疆医科大学网站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十一、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后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入职手续。录用人员待遇参照医院相关政策执行。试用期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新人社发〔2013〕141号)文件中的相关条款进行。
十二、组织和监督
招聘工作全程接受新疆医科大学纪委、新疆医科大学人事处、医院纪检监察室监督。
监督电话:0991-2110072、0991-4695168
十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 丁老师
联系电话:0991-4635091
十四、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通知、公布、提示等事项,将及时在新疆医科大学网站公告(http://www.xjmu.edu.cn)。
(二)应聘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及时关注新疆医科大学第七附属医院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三)与应聘者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成员,须回避。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五)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新疆医科大学第七附属医院负责解释。
新疆医科大学第七附属医院
2020年12月30日
附件下载:
新疆医科大学第七附属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紧缺岗位工作人员需求计划ss.xlsx
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ss (1).docx
新疆医科大学第七附属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审表ss.docx
文章来源:新疆医科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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